CJ LEE wrote:
感謝大家的回覆我是開...(恕
記得那時從100w的保額 分20年繳 年繳8400 的時候開始保
3年後已漲到9500/100w
刪)
滿便宜的
現在100萬保額快要3W
只買得起定期壽險
1230154 wrote:
若以樓主第一張照片的...(
若以樓主第一張照片的保單內容來看,
保額 250 萬 年繳 22838 元,繳20年,等於只要繳 45萬就可以領回250萬,
差別是何時領。
這張保單不買的才真是笨蛋,
現在甚至是未來都再也買不到這種高預定利率的保單了,
算一下就知道
第2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15.5%
第3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8.5%
第4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5.75%
第5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4.3%
去哪裡找這一種可以50年都給你4.3%報酬的投資工具。
如果提前掛,報酬率還更高。
恕刪)
這篇才接近事實
不同的時空背景,
一樣的商品當然會有不同的評價
現在終身壽險這麼貴,當然不建議
不過有人只看到終身壽險就反
連保費多少都沒看
這麼好的保單還要嫌?
另外也可以算解約金的irr
相信也不會太差
但好保單不建議太早解約
也許退休後,70歲
可以考慮解約
1230154 wrote:
這張保單不買的才真是笨蛋,
現在甚至是未來都再也買不到這種高預定利率的保單了,
算一下就知道
第2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15.5%
第3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8.5%
第4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5.75%
第50年掛掉,平均年報酬率 4.3%
去哪裡找這一種可以50年都給你4.3%報酬的投資工具。
如果提前掛,報酬率還更高。
這報酬率在現在看來實在好到爆...
而且不用怕沒人買單,因為真的爆了"全體納稅人會幫你買單"...

可惜時光不能倒流到10多年前..不過那時候的定存利率是7-8%吧
現在還有這種保單,花個1億也值得...
不过..依現況,現在買保單,上述報酬率可能要除以10...


不過我覺得,若是生前能領就好...擺個30年,就能領個千萬也行...
其實若是真的不懂投資甚麼好....趕快去買保單吧...管他是20年儲蓄險
或是躉繳大額保費.....當作強迫儲蓄啦...(可以造福很多需要資金的人的)
但是保險期間資金要控制好喲,不要搞到解約,會賠死...
金流沒控制好,可不是保單的問題,畢竟條約早就寫在那不是??
高房價個人認為政府該負最大的責任
奢侈稅這麼弱,作秀給選民看?
實價登錄還要大開漏洞,
被抓到登錄假價格
只要期限內修訂免罰
無能的政府才是高房價的最大兇手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422/349232.htm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表示,若各部會大家總動員,2年內讓房價下降3成,「是有希望、有期待的」。(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雙張會」達成五大共識,同時,台北市以調高土地、房屋公告現值等做法,宣誓台北市政府帶頭平抑房價的決心,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22)日強調「我是玩真的!」若大家總動員,2年內讓房價下降3成,「是有希望、有期待的」。
眾所矚目的「雙張會」今日下午2點正式登場,財政部長張盛和與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就當下房市發展交換意見,歷經1個多小時的會談後,雙方達成五大共識,包含自用與非自用住宅差別稅率、愛心房東租稅優惠、推動實價課稅、國有土地活化以及都市更新的推動。
「我玩真的!」張金鶚強調,台北市政府對於高房價不滿意,也透過種種措施健全方式,包含預售屋聯合稽察、台北市房產廣告不能哄抬扭曲、土地公告現值的調整、房屋公告現值的調高,不過,囿於工具有限下,努力仍有限度。
為改善高房價問題,張金鶚代表台北市提出四大訴求:首先、房屋持有稅率宜將自用、非自用區別,訂定差別稅率,其中,非自用稅率應該累進增加,擴大與自住稅率的差距,建議可以非自用稅率擴大到3.6%,並完全反對非自用稅率下限為1.2%。
其次、實價課稅的推動,張金鶚說,除了財政部推動由豪宅開始的實價課稅外,台北市政府也積極配合協助中央,今年調高豪宅的認定,豪宅戶數單年增加超過300戶,來到3593戶,不過,受制於法規3年調整一次的規定,因此,豪宅稅3年內應該不會擴大。
再者、應建立愛心房東制度,藉由租稅優惠,給予房屋稅1.2%的稅率,鼓勵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弱勢團體,並可讓空屋有效利用,第四為自用住宅的認定應更清楚,盼由立委經由中央,清楚定義自用住宅,讓全國都有相同的標準。
「房價合理化看的是政府的決心與努力」張金鶚強調,高房價的確不合理,只要中央、地方各部會大家一起來努力,包含金融、內政等相關部會一起來,房價所得比由目前的15倍降到10倍,是有希望、有期待的,特別是在兩年內讓房市消風。
張金鶚說,根據自己過去的研究,台北市房價泡沫高達30-40%,且台北市房價所得比若由目前的15倍降到10倍,也就是房價要下跌1/3,與自己先前的研究不謀而合。
張盛和補充表示,租稅工具只是房市健全的一小部分,還要有金融、供給、交通以及青年貸款等各方面配合,至於自用住宅的認定則必須兼顧社會現象,考量家庭結構以及自住事實,如不少購屋給直系尊親屬居住,因此,名下擁有超過1戶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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