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可能是這樣的作業方式已經是國稅局的標準作業流程而標準作業流程依規定是3年檢討一次所以還沒來的及改善如果來得及趕上下次的標準作業流程檢討建議只提供紙本,或可留E-MAIL請國稅局將檔案MAIL給納稅人以節省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