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子 wrote:
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以富邦特來說..若明年到期後回收..則明年除要配今年的股息外..那明年的股息是否收回時一併發放?或有其他規定?(假設股息皆有配發前提下)
不經意看到這個問題,我試著回答一下~
因為我也持有並持續關注是否收回等後續動態~
假設112年4或5月間滿七年到期,當下先還本金每股$60元。
股息部分:112年8月間配發111年股利每股$2.46元,113年8月間配發112/1/1至4或5月間之股利每股約$0.75元。
特別股,股利是固定的,相對的:
1.是否有足夠條件配發股息: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是否大於累R積未分配盈餘?即使金管會同意資產重分類,但目前規劃仍須就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金管會此舉表明只救淨值,並不救特別股股利!
2.現金流的設算,以上兩條件就相對重要!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891)甲種特別股(中信特2891A)提前收回暨終止上市買賣等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公司105年1月4日有價證券終止上市申請書。
二、終止上市事由:依上開公司之公司章程第六條之四第1項第10款規定,自民國99年9月10日起屆滿五年之次日起,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按發行價格提前收回全部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
三、停止交易日期:民國105年1月19日至105年1月25日。
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5年1月21日至105年1月25日。
五、收回基準日暨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05年1月25日。
六、證券代號、簡稱及股數:
(一)代號:2891A。
(二)簡稱:中信特。
(三)終止上市股數:58,000,000股。
七、辦理股務機構:
(一)公司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三)電話:(02)6636-5566
八、其他:
(一)摘錄該公司檢附資料如后:
1、茲經該公司104年10月15日第五屆第廿三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實際發行價格每股35元,提前收回甲種特別股58,000,000股。本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31日金管銀控字第10400289300號函同意核准在案,該公司董事長依據前述董事會之授權訂定105年1月25日為本特別股之收回基準日暨終止上市日。
2、有關104年度之甲種特別股股息(每仟股發放1,225元),將俟該公司104年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並依法繳納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將依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再就其餘額優先分派本特別股依實際發行價格35元,以年利率3.5%計算之股息;該公司將依甲種特別股收回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分派對象,於105年股東常會之盈餘分派議案決議通過後,並由董事會另訂甲種特別股股息發放日再另行辦理發放作業。
3、另105年1月1日截至105年1月24日期間(共計24天,約為每仟股發放80元)之甲種特別股股息,將於該公司105年度盈餘分派案經106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依本次收回甲種特別股股東名簿記載之特別股股東為分派對象,並另由董事會訂定股息發放日發放之。
(二)上開公司已於105年1月4日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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