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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爭取友人自身權益?

Jey.T wrote:
友人男友因故往生,結算遺產約1.6億,該房子當初是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母親要求賣屋,所得卻全部拿走,友人因為與她男友無婚姻關係一毛錢都分不到,連友人提出退還裝修費用都被法院認定是兩人共同生活所用,視為雙方贈與(如同男方買房未要求女方付房貸),故不能要求返還該價金,請問以友人現在的狀況還能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沒有結婚證書、沒有預留公證遺書,也就出了事,連4千萬的特留分都拿不到,

可見當初活著的時候,就沒有把女方當回事了
房產未登記名下,如有協助支付房貸也可以要求返還出資款
Jey.T wrote:
我一個女性友...(恕刪)


人在人情在,

人離開後,情份是越來越淡薄的,

看對方的家庭是否是惜情份,

不過 ,這種機率很低的 ,

與其指望別人,

倒不如自己堅強一點,

好好闖出一片天地,

才是最好的方法。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PS:我有一個自身經驗,

年輕時我做了一個工作,

獎金是隔年發的,

獎金有50萬以上,

當時對我來說是很大的獎金分紅 ,

不過公司找了個理由把我開除了,

當然獎金也沒拿到,

當時本有申請調解委員會介入處理,

後來,有人開導我,

失去也許會得到更多,

最終我沒去調解自認倒楣,

後來我就換了個工作,

不過塞翁失馬 ,焉知非福 ,

我換了個工作,學習到的技能終身受用 ,

後來我買房,買股都是受後面工作的影響 ,

當時我應該是20幾歲 ,

離開後的10幾年,

我反而是加速財富的累積,

40歲就退休離開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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