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killer wrote:勞保依現在的公式計算,年資35年以上,60歲退休,約可以月領2萬初,對於現在退休的人,看起來還夠用,但公式是不會跟物價漲整的,永遠不變,也就是當現在的你,20年後退休,一樣月領2萬初,那時一個便當可能要200元了,所以勞保的計算公式是不是也該隨物價調整才公平? 美國 "好像"有,退休金會依據物價增加勞退與退休金的問題,大概十年前,各大保險公司與基金就開始炒作(恐嚇大眾)這問題媒體雜誌也一路跟風報導 -- 要大家努力投資,為將來打算我一直以為這是 "人盡皆知" 的事情?不然政府為什麼要先針對軍公教開刀?馬英九總統時期,知道這問題,但他只敢說「提升到國安層級、這很嚴重....」等等。卻無膽、無力動手真正動手處理,捅破馬蜂窩的是在小英總統任內。這些事情大家應該有看到台灣與中國,目前都遇見相同的問題勞退可能破產就算不出事,給付的金額也不夠實際的退休生活不要以為中國不出事,找一下關鍵字「中國 勞退」2024/9月新聞:中國延遲退休新政落地:男性推遲到63歲,女性最多58歲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693417012024/6月:養不起的老年 兩岸退休金制度比一比◆文/吳泓勳(媒體工作者)https://www.sef.org.tw/article-1-204-15008自己要有備用方案,維持將來的退休開銷真的 "只靠" 勞保退休金的話,不用等到退休,只要您有這種想法可以預估您 連 "目前的經濟規劃" 都已經出問題!#已知用火#靠山山倒、靠人人老 我以為這是大家從小就知道的俗諺 ?
ArtW wrote:美國 "好像"有,退休金會依據物價增加 勞工保險條例第 65-4 條本保險之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67 條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國民年金法第 54-1 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法所定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與第四項及第五十三條所定金額,調整為新臺幣三千五百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金額,調整為新臺幣四千七百元;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退休月退金公式不變, 但軍公教投保級距金額會在調薪後改變, 月退金跟著自動調升, 年改後已領取退休月退金與現職調薪脫勾, 改由第67條調整勞工的勞保投保級距天花板比軍公教的投保級距金額還難調升, 軍公教調漲數次, 勞保天花板還不一定能調一次, 勞保年金化至今只調升2次上限, 下限則因基本薪資調漲, 取消過幾級
2005年開始實施勞保月退制,在這之前都是一次退,不知道是哪個罪人把勞保改成月退制,不然應該就沒有勞保破產這個話題,因為都是一次退,就算政府錢不夠只要發債就可以度過,因為多少退休金是可預知且可控,再笨的人都知道只要7年半就可以領回一次勞保退休金(不包含雇主的舊制退休金或新制6%退休金),2005年領月退的到今天還沒死的大概已經領了三倍退休金,應該立法改成一次退,軍公教也同樣一次退,這樣好不好啊? 開不開心,把軍公教拉下來了,現在在野黨過半,立法應該可以過,這樣就解決勞保破產問題,大家也不用在那邊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