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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台新銀行的投資商品價值直接腰斬?!更新受害者被台新刁難的實況(請看第五點)

Lch2506 wrote:
投資本來就是有風險…...(恕刪)


這個評估文件是純紙本
沒有什麼帳號密碼的問題
純粹台新設計讓人無法填答的欄位
再讓各地理專事後在空白欄位增添不實交易經驗
不是只有一個分行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都有
所以這不是個案

就像契約書也是
行員到府跟工作處跟客戶說明與簽約
哄騙說公司要統一收回核印而刻意在二周後才郵寄
契約簽收單卻暗藏在契約書中
事後客戶反應沒有契約審閱期就甩鍋說
你已經簽名有收到啦!!
(行外簽約如何在當下可以拿到核印後的契約)

就像客戶發現資料被偽造向台新調閱完整複製本
台新直接給塗銷核印人員職章的加工後的複製本
然後說不滿意可以提告呀

就是吃定老百姓不懂法也沒資金去法院
所以老神在在!
這不是合法的詐騙集團嗎?
Lch2506

嗯。如果是假簽名那就是違法了。

2024-07-14 6:50
peter415
peter415 樓主

厲害的是 客戶的簽名是真的,但文件內容是理專事後捏造填上去的然後理專的簽名是假的(A理專全程服務,事後叫未曾跟客戶接觸過的B理專簽名)~

2024-07-14 22:25
peter415 wrote:
這個評估文件是純紙本...(恕刪)



補充回覆
文件內容是理專事後捏造填上去的
然後理專的簽名是假的(A理專全程服務,事後叫未曾跟客戶接觸過的B理專簽名)~
台新真的很會~鑽法律漏洞的本事一級棒
大約簡單的看了一下樓主的那五個YT
接下來要寫的內容大概是逆風的回應
以我這個前銀行業從業人員
樓主所強調的那五點
似乎與我過往的經驗是在平行宇宙時空
以過去經驗來看
受害者通常會特別強調對其有利之處,主訴受到何種損害
但實情是否真是如此,客戶與銀行雙方自己心裏有數

一、偽造客戶資料
雖然理專以賺取客戶簽約的傭金為主要收入,但要如樓主YT內容所述
那般偽造客戶資料到如此吹彈可破的境界,真是匪疑所思
姑且不論需不需要如此捏造以賺取獎金
光是只要一通電話照會同業,或是一查聯徵就可以戳破內容
理專會不知道?其主管會不知道?
偽造文書、背信或圖利它人的罪責和獎金相比
有需要冒這種接近百分百會出事的風險去偽造
難以想像

另外,就算我上面的質疑說錯了
客戶只要拿著那些資料去提起刑事告訴,根本不用花錢請律師
檢察官自會幫你把證據查明,甚至去做筆跡鑑定
究竟是不是偽造文書就明瞭了
何必還要在01或是金管會去尋求認同與協助

二、隱匿投資標的、違法購買零息債券?
該結購商品的合約,除非有標明必須定期或定時揭露投資明細
否則你很難稱隱匿投資標的,所以違法
合約期間15年,中間有因應市場波動去替換投資標的
不見得要定期揭露,況且購買零息債券,是國內外結構型商品的標準配置
該YT中,該行經理所說的內容其實是有缺漏
應該她也是不懂其商品的組成內容
由於YT中沒有說明除了零息債券外,尚有其它組成標的
是否有固定型收益的標的存在
所以我沒法判斷該銀行在當時的投資組合是否不合法

三、結構型商品參考市值沒有公式?
這部分至少有下面兩種情形:
1.該商品的投資內容各個組成項目繁多,根本無法及時提供客戶去計算
隨便舉例,若其商品內容有A公司XX年XX月到期零息債
有美國XX年到期國庫券、有B公司第X期可轉換公司債
有南非幣定期存款XX元、有S&P500放空合約,XX年XX月到期XX口
有Nasdaq期貨部位XX年XX月到期多方X口,YY年YY月空方到期Y口(形成區間對鎖)
這些東西,每分鐘、每小時、每天價值都不一樣,要求銀行提供公式不是不行
而是自找麻煩,因為你要是算出來不符銀行揭露的數字,那麻煩大了

2.銀行自己也不會算,只能按代理商提供的資料加權計算一下
所謂代理商就是該影片中經理所說的上手,因為銀行不見得有所有金融商品的交易資格
只能委託代理商進行交易,有點像是複委託的概念

四、刻意剝奪客戶契約審閱期
這件事的重點在於客戶要有完整的審閱期後,才決定簽約投資。
而不是客戶有沒有即時收到契約正本
,就算客戶簽完字後把其中一聯帶回家了
這樣會對你的投資有任何保障嗎?
問題是你已經簽字生效了,錢追的回來嗎?
銀行沒做對,客戶也沒搞清楚重點

這件事我曾有過一次經驗
就是女兒曾經在衝動下去下訂一台德國車
但回家後立刻反悔,誠實告知我此事
我拿著合約書看看,想當然都是些霸王條款
但讓我發現契約審閱期這個漏洞
上面的契約審閱日與購買日是寫同一天
但是我女兒並未勾選同意放棄契約審閱期的利益
我先讓女兒去處理這件事,想當然耳對方不肯同意
只好我帶著律師去到該展示中心找主管退車
後續當然就順利完成
這都讓買賣雙方得到教訓

五、拒絕提供個資完整資料、還告客戶去法院提告
其實,就算客戶去法院提告,客戶還是看不到經辦人員的資料
只要有過訴訟經驗的人就知道,去法院閱卷是瞭解雙方訴訟內容的最佳方式
不過以我曾經以原告、被告的身份,去法院申請閱卷時
卷內所有對方的個資是被法院遮避的
除了姓名以外,連同證人的個資也是被遮避

所以若按樓主所說的,只要對方沒有提供未經遮避的資料就算擺爛
只能說樓主沒搞清楚情況


我只想說的是
以上這些情況其實都可以避免,只是客戶當時豬油蒙了心,眼睛被鬼遮住了
就這麼簽下去投錢了
只要想想,你平時買車子、買房子、買高價物品時,自己是怎麼決策的
在購買銀行商品同樣辦理就好了

1.三分鐘內聽不懂的商品不要投資,這有那麼困難嗎?
只想要高利、高息、隨時可以不玩就這麼簽下去
後果只能自己負擔

2.要簽的東西那麼長、那麼多,沒有說明清楚就不要簽下去
自己放棄事前審閱契約,就不要怪別人坑你

3.簽完的東西沒有當下收下,難道不能用手機拍下來嗎?
如果連拍都不能拍,這種契約還簽字做什麼?
有沒有被偽造文書、偽造簽名不就可以避免了


最後,不用找我爭議,也不用跟我爭辯
我跟台新銀行沒任何關係、沒在台新金控任職
現在也不是從事金融業
只是看到一堆都是別人錯、自己沒問題的言論才忍不住回應
所謂的受害人若看不下去就算了
我沒時間一一服務解答疑惑
抱歉、謝謝
bluekiki

我說我在做功德你一定不信吧~我就是想讓更多人知道台新訓練理專哄騙理財巨嬰的手段!!你很厲害,不是理財巨嬰~~

2024-07-16 10:20
Alanchih

bluekiki大講的很符合常情,一般人無法清楚判斷投資商品的內容是很正常的,這就像千挑萬選買了房子之後,一樣要請專業驗屋公司來驗屋一樣,人沒辦法同時精通很多事情,被信任的銀行這樣對待當然會生氣

2024-07-16 14:16
凡是預到銀行打電話來推銷理財產品的
我都直接掛電話
以前還遇過晚上7、8點打來推銷的,我真想說ooxx
風清雲淡是日常 wrote:
大約簡單的看了一下樓...(恕刪)

謝謝你花了這麼多的時間回應大家
我這邊只是想回應一下 (你當然可以選擇不理會)
所謂的偽造資料不是個案~
從台北營業部.台北松江分行.台北石牌分行.台北板橋分行.桃園八德分行到新竹分行等等
全部都是一樣的手法
設計有瑕疵的評估問卷讓客戶無法作答後,各地理專事後捏造假的交易經驗內容寫上去

這些東西都是在我們看到網路文章後向台新調閱資料後才發現的
(台新所有資料都沒有給我們副本,當然你的建議很好
未來我們所簽署的所有文件一定要索取副本或拍照存證
尤其面對客訴不斷的企業)

何必還要在01或是金管會去尋求認同與協助
關於這段話 我要幫忙說一下
我們再發現有問題時也有循正常管道向金管會的評議中心申訴
花了1.5年的時間卻換到了是評委看錯偽造部分而主張判決不成立
(我們從頭到尾都說是變造交易經驗聲明,結果評議居然寫肉眼無法辨識消費者的簽名不一致
這時候套句你說的話 消費者跟評議中心是在平行時空嗎)

最後很謝謝你的提醒
"但讓我發現契約審閱期這個漏洞,上面的契約審閱日與購買日是寫同一天"
我們的契約審閱期根購買日真的是同一天!!

別人是理財小白
我是投資大白癡
遇見了台新 注定悲劇上演
希望不要再有跟我們一樣單純(愚蠢)的人被騙了
bluekiki wrote:
別人是理財小白
我是投資大白癡
遇見了台新 注定悲劇上演
希望不要再有跟我們一樣單純(愚蠢)的人被騙了

你的問題根本不在台新金身上。
自己投資自己不了解的商品,出事了才來怪別人?
你去哪家銀行不會有這種問題?
如果世界上有穩贏的投資,
那全台灣幾百萬每天在股市殺進殺出的股民是在做心酸的?

就你最聰明,找到最穩的投資?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的問題根本不在台新...(恕刪)


我希望你能看到我們的重點...
這個商品不能賣給沒有相關投資經驗的自然人
台新理專明知客戶不具投資身分,卻哄騙購買並在事後偽造客戶資料以符合購買身分


哪家銀行會竄改客戶資料??
你倒是說說

今天我買威盛 ,宏達電 ,結果腰斬了 ~我認了
但今天台新理專哄騙我們購買不符我們資格的高風險商品
還在背後偽造我們的資料以通過購買資格的審核
請問問題是出在客戶身上還是台新金控身上??
哪家銀行會這樣做??拜託你告訴我

就我最愚蠢(相信台新),找到最恐怖的投資商品!!
就你最聰明,找到最穩的投資!!
我就是愛拍照

在這件事上,我只看到你講的「哄騙」發生在虧錢後,虧錢前你怎麼不說人家「哄騙」你?我沒有比你聰明,但也沒有你笨,我只是沒有你那麼貪心,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而已。

2024-07-16 11:24
Alanchih

b大跟你解釋過很多次,銀行一直沒提供報價單,他們很多人是發現有問題之後去查才知道原來已經虧損了。你一直重複說賺錢的前半年怎麼不抗議,完全不聽別人解釋,感覺不是來討論,是來找人吵架

2024-07-16 14:24
真握有銀行偽造客戶資料或是竄改的證據
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附帶民事賠償即可
這麼簡單的案情,不用請律師,也不用付裁判費
在地檢署的服務中心還有人可以回答你如何提告
不需要在意我所說的是否是謬論
要實際行動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還是說,你們自己其實心理有數
或是有問過律師
以你們手上的證據,去提告沒有勝算......
我不知道你們為何不行動
就讓人覺得簡單有效的事不去做
而是在01上大肆宣傳
好奇怪.....

正如拍照大所說
若投資的商品參考市值沒有滑落
收益都照當初所說的都有收到
你們還會這麼認真的去指責
銀行不應該把商品賣給你們嗎...........
很多事大家心知肚明
就不多說了,最後就祝福你們訴求能夠如願以償
peter415 wrote:
你有在台新進行投資嗎...(恕刪)


觀察一下...
風清雲淡是日常 wrote:
真握有銀行偽造客戶資料或是竄改的證據
直接向地檢署提告偽造文書附帶民事賠償即可


真的, 直接告即可
像30F的例子, 如果沒投資過國泰XX產品9年期... 資料上卻有
舉証很容易, 沒國泰相關投資帳戶, 也從來沒買過相關產品, 就可以告台新偽造文書
如果對方說是你寫的, 要求驗筆跡, 是你告知代填的, 請對方舉証, 拿不出証據, 偽造文書告下去

如果投資經歷都是真的, 那你的問題可能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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