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真有錢呀!我是認為1000萬就可以達到最低限度金額我來講講貧民級的算法通常退休,應該就沒有其他扶養人口(小孩或父母)否則每個月的開銷沒有工作收入來支持會退休的很不心安所以,我就只看自己扶養自己的狀況台北市111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8,682元也就是說政府統計每個月2萬就可以在台北「正常活下去」那一年大概24萬,粗淺30萬來補齊意外開銷再粗估投資每年可產生3.5%以上的收益應該不難(現在債券、特別股...等現金流常見投資都做得到)所以只要有850萬,可以穩定產生現金流的投資就可以了再加上150萬約5年的生活費放銀行定存,這樣剛好1000萬
退休規畫一定要加入如果得了老年癡呆這類的疾病,所以建議拉一個人每月最少要有3萬。這樣如果萬一真的得到了家人負擔也會少很多。最基本的24小時外傭看護隨便也超過2萬~!!其它的年紀大了其實吃穿用的都不會太多一個月幾千塊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