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對就沒事像桃園諾富特案推來推去後 有人出來負責嗎?法規名稱: 旅館業管理規則第 一 章 總則第 3 條旅館業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請問桃園市算?????如果是發生在雙北早就被砲到體無完膚了阿中部長辛苦了 被當作免洗筷來對待全能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