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
了解...感謝你!(恕刪)
不客氣 其實我也有同樣的困擾 才會特別留意相關資訊
如影隨行 wrote:
謝謝各位..各式各樣的建議和方法......
我現在可能會採取的方式應該是,(簡單, 較單純的),先將名下所有的不動產和存款等...都過戶(贈與)到配偶名下(等於我這邊都沒大筆的資產)
如果這樣做時....到時我先離開,我這邊的父母,兄弟還能跟我老婆要求分產嗎?我等於身無分文了,這還跟所謂的特留分有關係嗎?
不好意思各位...法律上的條文不夠白話...我真的有看沒有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