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peggy wrote:
應該質疑的是「國外」(不包括大陸)賺的有600萬免稅額;
這才是真正不公平!
我也是這麼覺得,比如說我玩美股
美股股息稅金美國政府已經收了30%稅金
如果想匯款回台灣,海外所得只要超過670萬
就必須要再繳台灣這邊海外所得稅20%
海外已經被收稅了,來到台灣國內還要收一次稅金
被收了2次稅金的感覺,真覺得有點不公平.
不然就是賺到的錢一直放在外國,在台灣國內就盡量刷外國卡交易.
可是要注意的是今年台灣政府與一些國家簽訂CRS
所以建議乖乖報稅繳交20%海外所得稅
不然就是趁政府開後門條款,趕快繳交10%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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