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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參與除權息並收現金股利~課稅問題?

sunny boy543 wrote:
...(恕刪)


健保稅倒好處理 除權前先賣 除權後補其它的
玉山 華南 賣到各檔剩18萬市值
除權後到明年一月 補台中銀 第一金 永豐金 國票金 台新金 中信等存股 一樣每檔不超過18萬
以後那檔配股配息超過2萬 就賣一張

所得稅率才是最大問題
看所得組成 純薪資 無解
但如果股息佔不少 建議每檔留一張 多的賣了
等美元貶至30或南幣貶至2.18 買聯博 安聯 先機 NNL月配基金(這一定配息金額不列入所得稅)
等基金月配到6-8萬 再開始回補股票

sunny boy543 wrote:
那請教一下大大,如...(恕刪)


稅率30%以上要參加除權息。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stoak wrote:
應稅所得40萬(30...(恕刪)


股利10萬是公司所得被已課稅後的金額。

以單一股東公司跟單一自然人來說。
公司賺11萬7000元,繳1萬7000元公司所得稅,剩賺10萬。

公司將10萬以股利發給自然人,自然人這10萬要繳所得稅,但可以算已有先扣繳8500元稅。如繳稅金額0可以拿回8500元。

106年以前繳稅金額0可以拿回1萬7000元。


sunny boy543 wrote:

回版大
稅率30%是很不幸只多幾塊錢就剛好從20%跳上來
回sunny boy543大,
還有更多不幸的兄弟在領23K
不用繳稅

何患無 wrote:
如繳稅金額0可以拿回8500元。

106年以前繳稅金額0可以拿回1萬7000元
那不就少拿了...

無薪假裁員風 wrote:
健保稅倒好處理 除權...(恕刪)


非常謝謝大大您的詳細補充解說和建議,
感恩!

stoak wrote:
回sunny boy543...(恕刪)


樓主說的極是!
"不幸"只是玩笑話,
其實對於現今年輕人普遍的低薪處境,我也感慨良多。

stoak wrote:
那不就少拿了......(恕刪)


是的。
但每個公司的所得稅率不同,公司所得稅率0-17%都有可能。

政府現在稅改成股利都是已扣繳8.5%,股利可分離課稅28%。所以如果所得稅率是在12-20%參與除權息是最划不來的。

何患無 wrote:
如果所得稅率是在12-20%參與除權息是最划不來的

所以是下面這樣嗎?

所得稅率
假設你繳5%(賺,有退稅)
假設你繳12%(虧)
假設你繳20%(虧)
假設你繳3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假設你繳4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何患無 wrote:
政府現在稅改成股利都是已扣繳8.5%,股利可分離課稅28%。所以如果所得稅率是在12-20%參與除權息是最划不來的。
stoak wrote:
所以是下面這樣嗎?
所得稅率
假設你繳5%(賺,有退稅)
假設你繳12%(虧)
假設你繳20%(虧)
假設你繳3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假設你繳4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股利分離課稅28%是要繳28%...
參與除權息還是划不來。
棄息操作就不用繳28%,
但是要繳證交稅與手續費。

假設一檔股票『殖利率』6%,
課稅28%約本金的2%,
而棄息交易成本約本金的0.4%。
請注意,這是理想狀況,
因為沒人能保證賣掉的股票能以想要的價格買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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