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 boy543 wrote:
...(恕刪)
健保稅倒好處理 除權前先賣 除權後補其它的
玉山 華南 賣到各檔剩18萬市值
除權後到明年一月 補台中銀 第一金 永豐金 國票金 台新金 中信等存股 一樣每檔不超過18萬
以後那檔配股配息超過2萬 就賣一張
所得稅率才是最大問題
看所得組成 純薪資 無解
但如果股息佔不少 建議每檔留一張 多的賣了
等美元貶至30或南幣貶至2.18 買聯博 安聯 先機 NNL月配基金(這一定配息金額不列入所得稅)
等基金月配到6-8萬 再開始回補股票
何患無 wrote:
政府現在稅改成股利都是已扣繳8.5%,股利可分離課稅28%。所以如果所得稅率是在12-20%參與除權息是最划不來的。
stoak wrote:股利分離課稅28%是要繳28%...
所以是下面這樣嗎?
所得稅率
假設你繳5%(賺,有退稅)
假設你繳12%(虧)
假設你繳20%(虧)
假設你繳3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
假設你繳40%(賺),因為用股利分離課稅最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