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
沒記錯的話,以前股利是與利息合併申報,可有 36萬免稅,後來改成 27萬....(恕刪)
你肯定是記錯了!!!
自我買股票將近30年,股利從來沒有和利息收入共用免稅額27萬
只有之前兩稅合一的時候,公司繳的營所稅可以用來扣抵個人的綜所稅
但現在也只剩下最多8.5萬可以扣抵了
lbb507 wrote:
你肯定是記錯了!!!
自我買股票將近30年,股利從來沒有和利息收入共用免稅額27萬
只有之前兩稅合一的時候,公司繳的營所稅可以用來扣抵個人的綜所稅
但現在也只剩下最多8.5萬可以扣抵了.(恕刪)
2.每年除權後發放的股息不超過27萬,是否也不需要報?
答:87年以前的股利股息,才適用列入儲蓄特別扣除額內計算,87年或以後年度股利及股息即列入營利所得54C.你目前的股利股息應屬於87年或以後年度的股利股息,則應列入營利所得,當然要申報.
shaen wrote:
賺了400萬 被政府拿走160萬 那誰要努力 誰要辛苦 誰要賺...
你有報過稅嗎?
台灣是累進稅率制,
所得400萬適用30%的稅率級距, 扣掉免稅額跟扣除額
繳稅約在60萬左右 實質稅率約15% 這種稅率你不想努力多賺錢後面還有很多人想多賺
然後台灣證券交易所得已經不課稅了
股利課稅新制後很多小戶跟低薪資所得投資人其實也繳不到多少稅
連這樣改也不願意繳?
shaen wrote:
上班族沒空短進短出 只好以存股做為理財工具
發現目前政府的所得稅率及健保稅率 對存股族非常不利,
再過幾年所得+股利若超過121萬就要繳20%的稅 (好重)。
股利最多也只抵扣8.5萬
我目前股利22萬 可以抵扣的是1.9萬 其它全部都要併入所得稅
就假設薪資100萬, 股利22萬
單身未婚無撫養
所得淨額=100+22-8.8-12-20=81.2
適用12%級距
累進稅額 81.2*12%-3.78=5.964
股利減抵稅額 22*8.5%=-1.87
應納所得稅為 5.964-1.87=4.094
健保補充費為 22*1.91%=0.42(最多)
(4.094+0.42)/122= 3.7%
實質稅率3.7% 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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