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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房屋出租是否很麻煩?

沒空交給房仲或物業管理,

該給人賺還是給人賺,

趁房市還可以,趕快賣一賣

投資水牛定存股,

比較實在。

味道人士 wrote:
新北有間房子空著,全...(恕刪)
味道人士 wrote:
新北有間房子空著,...(恕刪)

去年把自己住的家出租, 那時我自己是真的覺得很麻煩.
首先您要有心理建設. 別奢望租客會珍惜你留在該房內的任何物品, 捨不得的東西就弄走吧. 通常附完整家具會比較好租, 開價也可以較高, 但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也是有喜歡空屋的人
你要先思考你會不會短時間(ex. 1~2年)就會需要住回去,
如果只是空1-2年, 或許考慮直接放空吧..租金會許不值得屋內物品耗損
那時也找過物業, (不要找房仲, 要找物業管理公司)基本上有兩種模式, 物業也可以不要專任, 放給兩三家幫你找房客.
1. 代租 ==>印象中如找到房客, 簽完約會跟你收一個月租金, 但你可以跟他設定租客條件, 再來就看運氣了
2. 代管 ==>要另外簽一份授權管理書, 除了第一個月租金以外, 會再抽每月租金的10%, 如果需要修繕他會報價給你問你要不要透過他修, 不然就自己要找人修, 但一樣你可以設定租客條件
最後是剛好有認識的同事要租房, 熱情邀約他來我家走走, 然後就便宜租給他了. 但我也花了時間修改了租約範本, 然後參考網路上的交接清冊一項一項詳列雙方的權利義務與交給他的物品, 並簽名各留存一份, 如果不是租給認識的同事我應該也會要跑公證吧, 純粹買個心安
不過真的要說海外租屋雖然對房客的保障較多, 但規範也多. 往往都是透過房仲代為管理, 房東長怎樣都不知道.
Check in時 要會一同確認屋況並針對有問題地方先行拍照存證
Check out時, 必須先進行pre-check out, 初步了解屋況, 並提出改善要求, 基本都要求房間必須復原到交屋狀態, 通常要請人來打掃(連家電內部都要清), 窗簾乾洗...etc. 有同事退租被收了一千多歐, 花較少的同事也是3-4百歐元請人來打掃. 但這樣相對的是承租時的屋況也會較好.
以上供您參考
記得一個條件

職業收入穩定者優先

出租是為了獲利 租給工作不穩定者 風險較大

(剛出租前期 可以抽空約房客拜訪 看看他是否有愛惜房子)

味道人士 wrote:
新北有間房子空著,...(恕刪)


出租最好只附基本的床組,衣櫥跟桌椅就好
家電只需附電視(最好直接固定在牆上,不可拆卸)還有冷氣
其它的最好不要,因為壞了可能會要求房東修繕
再者,就算是全新的,壞了也會跟你說,無法確認給房客使用時是否有問題
與其衍生這些有爭議的家電,不如不要附上(而且房客也都會以反正不是自己的,壞了找房東的心態不去愛護)
租約最好是公證過,免得有些房客退租時凹這凹那的,再拿沒公證去威脅(公證過後每年要繳一些稅金,但相較之下應該是比較妥善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所謂好房客,只佔極少數,大多數人關係到自身利益時,都會偏向對自己有利的去解釋
租房子時都很好,但退租時那個嘴臉就會跑出來

最基本的出租時自己要先過濾確認再租給對方,如果對方不好,就想辦法讓對方知難而退
這絕不是歧視,而是要確保承租品質,跟日後租賃關係上的正常發展(租給有問題的人,到時候不是繳不出租金,不然就是把房子搞得亂糟糟的,你最後整理也是很麻煩)

roob wrote:
遇到自殺的 ,放火...(恕刪)


你弄錯了,法律是這些房客在退租時拿來跟你凹少扣押金或是不願支付修繕費用的手段
正常的租屋者還是有的,慎選房客。
遇過一家租屋者,租了五年,我們只碰面七次。
年年簽約共五次,再加上看房與最後收回時各一次。
難道你以為躺著爽爽收房租就好
房屋出租比你想的還麻煩
運氣好遇到好房客你就要祈禱他別搬
運氣不好遇到一次不好的
你就會被搞到想賣房
房屋仲介說難聽點,人家就是要賺錢
幫你省掉一些麻煩
但真正的糾紛你也是要跟著一起處理
又不是都丟給他們就沒事
不用把房子出租當作是一件爽事
我自己就遇過很多
大學生搞亂房子
租到通緝犯
租到逃逸外勞
房屋漏水糾紛
房東花的錢比回收的租金還多
租一次就不敢再租了
一大堆問題

flyingdog1234 wrote:
去年把自己住的家出...(恕刪)

感謝您詳細的熱心回答
我會認真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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