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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人戶頭的錢,定時定額轉入我的戶頭,會有什麼問題?

說真的

我也跟各位一樣覺得這是當國稅局塑膠作的嗎

但我真的去問專業的代書

還問了兩個

兩個都叫我這樣做就好了

也不用公證

自己借據隨便寫寫就好

如果你真的錢太多非要公證不可

他就幫你公證吧

就是一副國稅局才不會這麼無聊來查你的態度

連還款利息也跟我說不必寫

都不知道是說真的說假的............

hittaku0413 wrote:
每年,同一人,匯款達50萬以上,銀行會通報國稅局...(恕刪)


不是唷~是每日累積存匯款50萬或單筆匯款50萬以上,銀行會通報調查局

一年50萬其實很容易就達成了...而且這規定是洗錢防治法...並不是國稅局的管轄
dvvds wrote:
隨便說說都不用負責任...(恕刪)

樓主說一個月兩三萬,所以我的回答是用兩三萬一個月來看,
我自己也是一個月幾萬的方式來操作,所以不是隨便說說,
沒有人問幾個億該怎麼操作,甚至沒有人談到一天五十萬,
只是以樓主一個月兩三萬的問題為前提好嗎?
你說的東西都可以查得到,會去碰到這種問題的人,
都有合法的管道可以執行海外贈與,更何況樓主不是怕贈與稅,
只是怕每個月都有的入帳被當作是薪資收入罷了~

所以到底是誰在隨便說說不用負責任啊~~
FEI-FEI

bugnet530 wrote:
不是唷~是每日累積...(恕刪)


內行

阿公鐵蛋 wrote:
是這樣的如果父母戶...(恕刪)


親子之間可視為贈與

每年金額在220萬內免稅

國稅局網頁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一個月才2~3萬,什麼都不用做啦,就當是給老人或小孩零用錢。
每月存進49萬或每年分批存進達200萬,會不會被釘上???

yoyo0719 wrote:
說真的我也跟各位一樣...(恕刪)


是不是?大家都說借據先傳好就好了。
不是代書也這麼說,就是律師也這麼說啦!

第一,錢小國稅局沒興趣
第二,好死不死國稅局有查到,問說怎麼沒利息?你可以抗辯兩人的合約關第三方屁事?又日本都負利率了,我不收利息有什麼問題?銀行信用卡分期都可以零利率了,我老子不想收利息不行嗎?有,有利息,每年他都多給我舒跑兩瓶,喝掉了。
第三,利息就算一年1元,有了。可以下課了嗎?

台灣法律沒有要求舉證資產來源才能借貸的義務,也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謝謝。
-- Using Numb3rs, we can solve the biggest mysteries we know

阿拉法特 wrote:
這樣會不會有財產不明...(恕刪)


你是公務員嗎?如果不是的話~基本上不需要想太多~~
甚至連公務員,這個來源不明的要定罪也是很大大的問題~~~
基本上,國稅局在邏輯上來說~是不會連線到各銀行去看你帳戶的!(實務上,不知,連總統都不知~)
假如真的有問題,你的金額以借貸或者贈與說法,都可以過關~~

playcat017 wrote:
你是公務員嗎?如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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