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XR wrote:
那你知道什麼是應繼...(恕刪)
恩,我想大大是誤會我的意思了,我這邊說的是單純在銀行買基金的情況下,
這筆錢會成為遺產,但放在保單裡會變成保險給付,就不會走民法繼承篇,
立遺囑當然是個有用的方法,但一旦進入民法繼承篇還有特留分的問題,
我也不曉得我遇到的那個長輩的女兒怎麼了,氣到老爸一毛錢都不想給他,
這時候再來討特留分也沒用,因為這筆錢不是遺產,
投資型保單內的投資標的虧損,帳戶價值當然是虧損的,
"風險"一定有,必須要強調!但身故一定保本,這也是確定的
kenlovesky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在討...(恕刪)
stdjb wrote:
基本上5%已經扣完了,剩下95%進入投資,接下來會產生的費用基本上只有危險成本,
也就是帳戶價值跟保額之間差額的壽險費用,這麼做只有一個簡單的目的:身故保本!
跟你去銀行買一檔基金+定期壽險的概念一樣,這種保單的設計就是直接把兩者合併在一起,...(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