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借他N百萬…
5萬的律師費花得起…
話說,我媽N年前也借我舅舅N百萬(蠶食鯨吞累積的)…
倒最後還不是撕破臉才要回7成…
我媽最近想再去把剩餘的要回了,我勸他看開點…
就想說是還外公外婆的養育之恩…
因為我有偷偷經過他家,車庫裡除了LEXUS外,還多一輛全新的MINI COOPER…
借貸渡日習慣過活的人,有錢也不會想先還債…

prettyday_45 wrote:
YTCHOU wrote:
一般時效最少5年 ...(恕刪)
不好意思....藉這個樓歪一下
請教 YTCHOU 或其他有經驗的大大,
有個不太熟的朋友在募資,就是每個月固定配息給我,他說他可以立字據給我....
假設我同意要參加,該怎麼立字據或要求甚麼文件來保護自己呢?
因為假如他不幸還不出錢,勢必要走上法律程序。
這算投資契約 你可以找一位民間公證人 替你擬妥契約公證
並載明若有違約應逕受強制執行
利息是多少 這也有差別 約定利息超過20%以上的部份 不能求償
公證書本身就具有執行名義 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不像本票要送法院去裁定 還要等裁定確定後 才有執行名義
也不像支付命令 要等法院支付命令確定後 才有執行名義
公證書只要公證人公證後 就有執行名義
但公證書的內容 也不是包山包海
契約若有於法不合的部份 就算對方違約 你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法院也會駁回的
你最好請民間的公證人 幫你擬好公證書
但是對方願不願意跟你一起公證 又是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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