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情、聚餐、五光十色動人的獲利……
以上,經過此次事件後,請痛定思痛…先分析後再下手,也才不枉走這一遭人生的課題…
快去工作……快去工作……快去工作……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請 金管會、經濟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將此類型的詐騙事件列為重大詐欺犯…
罰其刑責,最好能像新加坡一樣處罰鞭刑……
酒駕也最好也一起處罰…這個社會事件層出不窮…政府不是要保障安居樂業的人民嗎?
再PO一次,先前的案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080719/30767365/
通常這個類型的詐騙存活不過三年,就沈入大海了,成為社會事件…
因為自已也是過來人…該位簡小姐將親友相關人一併加入,總計近七仟萬,而我也近陸佰萬…
全都因為誘人的獲利……
記得最最重要的一句話:「天下沒有白吃的荷包蛋。」
科技的世界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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