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忘了說明何謂「以房養老」,就是一定年紀及條件的老人,把名下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銀行,然後按月領取固定金額,等到老人往生後,銀行便擁有該不動產,當然,銀行最終還是要把這不動產處分掉,結論就是:不動產供給就會愈來愈多!
你只講了1半如有繼承人 只要把老人跟銀行領的錢 繳回即可拿回房產如果繼承人 沒錢 可將此款改成自己的貸款分期還款給銀行至於如果沒還 充公給政府收回別高興的太早,這口肥肉 立委 官員 絕對會弄個好方法變到他們的口袋別以爲會替國人謀福利70peter wrote:對了,忘了說明何謂「...(恕刪)
hhit383 wrote:我星期一拿離婚協議書給我老婆 如果老婆還有殘值的話賣掉更快達陣...不過說真的一個月存三萬還是退不了休這期間難免會有消費需求房子可能要買車子可能要換有時計畫趕不上變化要是都那麼單純我現在就可以退休了但個人覺得沒有兩三千萬閒錢要輕鬆退似乎不太可能
我月存大約10-15萬台幣,年紀跟樓主一樣,退休後我希望每年可以出國2次,吃好住用好穿好。所以我認為我應該還要20-30年才能退休。如果有小孩的話,可能還需要更努力工作,現在養小孩真是太貴了。我覺得重點應該是你退休後想要過著甚麼樣的生活,如果簡單無欲無求,那少少的錢就夠了。如果想要奢侈一些的生活,那就需要工作更久一點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