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icon wrote:haoxinzuo 敢情是遇上網軍了,以一打十。說真的死老百姓不懂居多,如果沒在接觸。但,看到出現幾個帳號同時反對你的論調,被反駁了就換一個說法,輪番上陣,實證少得可憐,而且不斷的用簡單結論想要引導你們越來越複雜的辯論內容,真讓我聯想到網軍的標準做法,可是網軍吵這個有什麼好處。...(恕刪) +100一篇文章就釣出一群網軍,也算值得。
深圳市公安局在其轄區內打擊非法匯兌的作為,可以阻絕,或者是中斷大部分台灣人的資金鏈嗎?既然這樣多人說這個邏輯沒錯,是否全中國其他大城市都沒有地下匯兌,全靠深圳市的業者? 是這樣嗎?深圳市鄰近的廣州都沒有地下匯兌,其他廣東省的城市沒有,接著福建的福州,廈門,泉州與漳州...也都沒有地下匯兌.寧波,崑山,上海,北京,重慶,成都,瀋陽...全都沒有(或者是很少有)台灣人可用的地下匯兌.全中國各省的公安廳長,各省轄市的公安局長,全都看深圳市公安局長的臉色在做人嗎?深圳市公安局長說了算,他做什麼事,大家都得要跟進,他的職位這樣高嗎?單單一個深圳市公安局可以控制全中國台商資金回流台灣的資金鏈?
l060656 wrote:一篇文章就釣出一群網軍,也算值得。 笑死人跟你看法不一樣就是網軍歐!個人覺得版主邏輯是對的 +12600億金額那麼大,如過有用地下金融的人!你著麼知道不會被卡到?至於是否影響整個台灣,似乎是有人自己添加的吧!版主內文明明就沒說!
浙江警方19日宣布偵破全中國範圍內首例通過NRA帳戶(非居民帳戶)向境外非法轉移資金的「地下錢莊」案件,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額高達4100餘億元(合642億美元)。官方新華社報導,這是迄今為止中國警方查獲的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非法買賣外匯案件。警方經過長達一年多時間的調查,摧毀了規模以上買賣外匯犯罪團夥八個,採取刑事強制措施10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處罰200餘人。
不少台商来大陆尽想走偏门,不纳税,把夜市摆摊的逻辑拿来积非成是,楼主发这个文也不能说错,就像那些讨厌投机投资客的,在帮投机客担心资金断链被法拍一样的错乱。我宁可相信他是抱着“死好”的嘲笑投机者心态与下场,所发的丧钟警语啦!
浙江金華警方近日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地下錢莊案,有高達人民幣四千一百餘億元(約新台幣二兆元)資金通過該錢莊被轉移至境外,是迄今為止,涉案人數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匯兌型地下錢莊案件。據中國網報導指出,這起案件也是大陸首例通過NRA(Non-Resident Account,非居民帳戶)進行資金非法跨境轉移的新型地下錢莊案件。報導指出,去年九月,警方收到線報後調查,發現浙江義烏宇富物流有限公司等帳戶,疑跨境轉移大額資金,資金規模數千億元之大。調查顯示,這家公司是在香港註冊成立,同時成立的還有數十家空殼公司。這數十家空殼公司同時都開通NRA,境外機構按規定在境內銀行開立的境內外匯帳戶,又稱非居民帳戶。自二○一三年一月以來,交易對象達一點四萬多個,其中,交易金額在人民幣十億元以上有廿一人,一億元以上有六百一十人。金融機構將NRA視為境外帳戶進行管理,客戶如要將境內帳戶資金匯入NRA,需向金融機構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並經過審核。但實際上,部分商業銀行的業務系統並不能有效識別NRA(案發後,這個漏洞已被堵上),地下錢莊利用NRA的漏洞及境外購匯無限制的特點,協助客戶進行非法跨境資金匯兌。通常情況下,客戶如需將資金轉往境外,地下錢莊會讓其先將人民幣資金匯入指定的境內帳戶,然後再轉入錢莊控制的NRA,最後以虛假進出口貿易為名向銀行購匯後,直接匯往客戶指定的香港等境外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