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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公證自書遺囑

潮水 wrote:
遺產繼承有時間上的限制嗎 也就是追溯期多久...(恕刪)



只要你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父或母死亡

死亡一瞬間你就已經繼承了..剩下是辦理繼承登記問題。(請參考民法1147)


當你有繼承權資格,才有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問題(現在法律也不稱為限定,但通俗用語就沿用)。

你都沒有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那繼承是一個事實狀態,剩下只是有沒去登記跟分配遺產問題。


沒有繼承權簽先簽拋棄繼承同意書是無效的。

潮水 wrote:
先謝謝大家綜合意見...(恕刪)



我也很好奇跟姊姊失聯這部分
可以去警察局通報失蹤人口請警察協尋嗎?
感謝更正,確是知悉之日起,一時忘了法條內容造成樓主之誤解,說聲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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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10330 wrote:
我也很好奇跟姊姊失聯這部分
可以去警察局通報失蹤人口請警察協尋嗎?...(恕刪)
另外我姊姊住那裡政府法庭是怎樣通知她本人阿 因為我們自己都沒有連絡方式(她的電話住址都沒有 就好像失蹤)
對於姐姐這種像失蹤人口政府是用那種方式找到她 身分證號碼查核嗎..
請樓主去警察局通報失蹤人口請警察協尋...
個人以為
1.政府沒那麼善良,可以讓你免繳。充其量是"緩繳"而已,或許現在是課20%,等哪天你"出售"的時候是課30%也說不定。

2.令姐目前雖然失聯但她的權利仍在,很多事情她不出面仍然可以運作但辦理繼承非她出面不可,當初"不要那間房子"的氣話是沒有強制力的。

3.目前令堂要轉移給你就盡快辦理吧!不要讓單純的事情變成"無法預料",切記,不要用利益來考驗人性,包括親情。
政府是依法行政,法規已明文規定除非有在做修法,不然因繼承而移轉是免繳納土增稅的

如果是二等親的話
買賣要有支付價金記錄(匯款)如果是郵局帳號該怎樣匯款保留證明 如果房屋媽媽賣我2百萬
我自己有50萬 媽媽有190萬 我買方本身資金就不夠 這方面轉帳有什麼技巧(最多只能轉多少不會被國稅局查)本人薪資約4萬 謝謝回應
p61534 wrote:
只要你是第一順位繼...(恕刪)

潮水 wrote:
如果是二等親的話
買...(恕刪)

和銀行貸款190萬國睡局就信.

用自書公證遺屬就好還那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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