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網站有寫的
1. 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所以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如果都沒有繳費,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但是已婚的人,若逾期未繳,有經濟能力的配偶若不幫忙繳,會被罰3千元以上的罰鍰。
http://www.bli.gov.tw/sub.aspx?a=1RvWjcEKk9I%3D
單身的人不繳, 被法院強制扣繳應該不致於,但是會再巧立名目立法弄出另一種費用, 類似最近的常照法,
不過這是通通有奬, 跟國民年金沒關係
按理說國民年金是繳比較有利,因為負擔比例是個人60% 政府40%
next5801 wrote:
那你就都不要繳就好...(恕刪)
zuoaihua wrote:
美國日本倒了嗎? 中國會倒嗎?
如果美國日本都不會倒我們又何必擔心
如果中國不會倒我們也不必擔心...(恕刪)
這可不一定,名稱相同,大家都叫年金都叫退休制度
但是內容計算方式與成效都不同,希臘就是如此
退休所得替代率0%,20%,30%,收支平衡就不會倒
希臘100%.所以歐盟要求想借錢就先砍退休制度
例如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別國與我們重大差異請參考樓下50F說明
例如房屋稅的稅率大家同樣是1.1%
別國是成交價計算;我們是現值計算,差15--25倍
例如公務員貪汙罪
中國是判死刑沒收財產;我們是...........
中國《刑法》第383條規定,貪汙、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wmr wrote:
國民年金網站有寫的
1. 由於國民年金是屬於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所以對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不會對其本人處罰,但是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如果都沒有繳費,沒有有效的保險年資,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但是已婚的人,若逾期未繳,有經濟能力的配偶若不幫忙繳,會被罰3千元以上的罰鍰。
http://www.bli.gov.tw/sub.aspx?a=1RvWjcEKk9I%3D
單身的人不繳, 被法院強制扣繳應該不致於,但是會再巧立名目立法弄出另一種費用, 類似最近的常照法,
不過這是通通有奬, 跟國民年金沒關係
按理說國民年金是繳比較有利,因為負擔比例是個人60% 政府40%(恕刪)
不會處罰本人, 只會處罰你的配偶
目前只是沒主動開罰, 因為會引起民怨
史上最白爛的法..
退休老人 wrote:
例如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
別國是公務員須自己舉證無貪汙;我們是檢舉者去查證它有沒有貪污
...........(恕刪)
你這樣說 感覺有點怪
應該是這樣解釋比較好
財產來源不明罪
國外一般是 公務員的資產顯著增加,並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 就可以對之處罰
台灣則是加了個前提
"須對財產與所得不相稱時的說明義務者,僅限於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的被告,且是否說明乃委由檢察官為裁量"
財產來源不明罪可以這樣用嗎(吳景欽)
一樣是由其本人說明財產來源
只是在台灣 你先要起訴他貪污....
這個就很麻煩了
而且立法委員不適用本法 這就擺明耍賤!
退休老人 wrote:
例如公務員貪汙罪
別國是判死刑財產充公;我們是..............(恕刪)
沒這麼誇張啦
以嚴刑峻法著稱的新加坡 都沒這麼兇殘了
【新加坡圈】新加坡的贪污成本:高官或流落他乡或自杀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不以死刑作为治贪的最严厉手段。在新加坡,一名贪污犯可被罚款10万新元,最高可判坐牢7年,或两者兼施。虽然刑罚似乎不够重,但正是因为还有取消公积金等严厉措施,新加坡的公务员几乎没人敢冒这个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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