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_f wrote:只對有錢人好.對一般市井小民只是被剝奪得更慘!!...(恕刪) 不會吧!除非是首富級的,一般人賺到錢,也是在台灣消費,這樣怎能說一般小市民會沒受益?像陸客觀光就是一例,你該不會認為只有大企業,才能賺陸客觀光財吧?
哈哈 最新消息:立院決議 大戶條款維持10億 ...但延緩三年實施,把問題留給後面新政府決定...這招,市場如何解讀呢?一年出售股票金額達10億元以上的大戶,有47%的人適用綜所稅級距5%稅率,一年繳稅僅2萬5千元以下,其中更有7%連一毛都不用繳,對照之下,月領22K的年輕人,一年可能還要繳700元綜所稅。.(恕刪) 張部長舉此例實在有誤.大戶2千萬的資金,每周進出一次,一年就50次,就10億了.大戶就算沒繳綜所稅,但每年出售10億以上的股票,就算賠錢無所得也要繳證交稅, 光 證交稅就貢獻300萬以上,且 讓 部分證卷營業員得以溫飽,降低失業率. 2000萬資金,繳300萬和手續費,光基本損失就高達20%,還要承受投資風險.22k的年輕人,扣掉一些扣除額後,多數是免稅的.炒房炒地的財團,這幾年每天 ,人就算晚上睡覺時,資產也是在不斷上漲,資產暴增數倍,財政部卻收不到多少稅.財政部真是搞錯對象了.夜市 小吃 等地下經濟,排隊名店,網拍名店.....每年淨賺上千萬,財政部若認真點去稽查,收到的一定遠比 大戶條款收的多幾十幾百倍.
sean1972 wrote:因為很多大戶都變成假外資...(恕刪) 小弟還真的去評估過,我適不適合當假外資,可惜本錢不夠粗,只好做罷,是覺得版上應該就有不少大大,有變假外資的條件。pqaf wrote:哈哈 最新消息:立院決議 大戶條款維持10億 ...但延緩三年實施,...(恕刪) 議題告一段落了嘍,這個作法是很聰明,很多時後事緩則圓,而且就不用擔責任,但又沒能力、沒迫力,賴給下一任的人去頭痛。
volks and k8 wrote:哈~哈~ 結果暫緩實...(恕刪) 其實延後實施我早就說了現在後延三年等於廢止三年一樣三年後再來炒話題台股要萬點其實很簡單大家影響最大的證交稅往下調或廢止保證上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