彎曲度很好 wrote:
這沒什麼需要辯的,提...(恕刪)</blockquote
台新金控於94.06.27接獲彰銀招標邀請函後,即積極參與該投標案,對於該
案競標價格之決定及相關事宜,除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外,並委託台灣花旗環球
財務管理顧問公司作為該案之財務顧問。台新金控為了達到持有彰銀超過25﹪之
控制性持股,除了取得22.55﹪股權外,另外並申請增加7.5﹪的持股,其資金分
別由取得彰銀特別股22.55﹪股權及改善資本適足率之二個來源。本節另將區分
資金用途與來源、資本工具之型態及整體資金規劃探討等三項。
第一項 資金用途與來源
一、取得彰銀現金增資22.55﹪股權
台新金控為了能於94.10.3交付高達新台幣365億元之彰銀特別股股款,其資
金募集方式分別為特別股150億元、94年第一次次順位公司債120億元、金融機構
短期借款66.5億元及自有資金29.18億元,合計共365.68億元;嗣後該公司以發行
94年度第二及三次次順位公司債償還上述短期借款66.5億元,明細詳表5.3。
【表5.3】取得彰銀特別股股權籌資明細表
籌資工具 金額 主要投資人
丙種特別股 150 億元 國營機構(24.67%)、壽險公司(58.72%)
次順位公司債 120 億元 票券、證券、投信、壽險公司
短期借款 66.5 億元 轉為次順位公司債
自有資金 29.18 億元 -
合計 365.68 億元
資料來源:整理台新金控2005年年報
ddr2286 wrote:
希望台新金市價賣出彰...(恕刪)
雖然彰化銀行94.07.22特別股招標作業,讓投資者願意支付較高價格,替彰
銀募集365.68億元之資本改善財務結構,係政府釋股相當成功之案例,亦使彰銀
於94年12月間得以順利打銷349.25億元之呆帳,逾放比由5.36%下降至1.76%,彰
銀資產品質得以大幅改善,對彰銀股東權益甚具助益。但在彰銀併入台新金控幾
乎已經成案,且由於本案係採二階段併入方式,再進行第二階段時台新金控將可
能面臨彰銀員工工作保衛戰的抗爭將造成社會對其有負面的觀感。
另外,本次台新金控用於認購彰銀特別股的資金來源主要以舉債方式,包括
乙種特別股150億元及發行次順位公司債230億元,雖說目前金融機構有充分的閒
置資金,且特別股利率較一般市場為高,但本次釋股之目的係為了導入外部長期
性資金,讓官股能退出經營,然而具備官股身份之金融機構在丙種特別股中認購
了約1/3的股份,亦為社會所詬病。
ys1111 wrote:
建議吳董把22.5%...(恕刪)
其實重點在,台新本身雖然花3百多億入股彰銀,不過本身自己也出不到百億,而且又是借錢來買,借他錢又是政府佔3分之1,如果這都可以過案,那麼頂新也是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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