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gg01 wrote:
對於一家股本30億的公司,不管是該公司財務主管或者是投資人關係
對於自己公司營收是總額或淨額表達,賺多賺少應該多少心裡有數的
會計師也許早就發現,但該公司內部評估要避免衝擊,才選擇最後一天公告
至於會用虛報帳目來形容公司經營者的誠信,也只是表達投資大眾的無奈
3022我沒有購買過,發生這樣事情真的很扯,全推給會計師是滿不公平的!
...(恕刪)

一般公司內部的人,一看到這營收數字,難道不會再次核對,就直接讓它出去?
從會計師施壓,是因為他絕對可以知道這是怎會事,檢調辦案都是從外圍施壓,再切入核心.
想求償,還是以刑逼民,比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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