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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暴漲5倍…逼退台商? 遠東集團 成都太百被迫關門,強勢霸占!

ryanku wrote:
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像徐旭東這種社會歷練還不夠的人敢去中國, 那遇到土匪也活該被坑, 是吧!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
沒搞清楚對岸怎樣做生意的
還是早早回來得好

拜託,他這麼精
被提高房租頂多是易地再戰

嫌貴就不要租啊
那不是遠東集團中心思想嗎?
套用自己身上就不是這樣?

何況我者種死老百性都知道合同要小心簽
內文要看仔細
他如果被捅一刀後,連違約金都拿不到
那我講真的,被坑真的是活該


封店趕人
咱們也是一直有在做的事
只是不見得會見報

老話一句
不是只有在大陸做生意才叫企業

---
題外話
論陰險
無商不奸啦,根本不必替遠東說話

我家族在大陸也打滾了二十年了
看多那種會被當地人捅的,簡單講就是見不得光的地方被抓到把柄被人家踹兩腳
唉唉叫說是對方打壓爭取自己人同情罷了
實際上無風不起浪的啦

什麼都打壓?對方哪有這麼閒
當然是你有問題又沒辦法據理力爭,被人見縫插針才會被桶這種刀

前面講過對岸是人治的,不懂我也沒辦法
中國這種不講法律的作法,完全是錯的。

而且這樣玩也會害到中國自己。
遊戲規則變來變去,都是高官說了算。會變成外國人不敢到中國開公司。這樣對中國經濟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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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有莫名的爽度
大陸這招只對付台商而以吧
一般大國外商基本上不會硬碰
nocar wrote: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沒...(恕刪)


所以根本也不必講這麼多什麼違約不違約的
簡單說就是跟一個從下到上都是土匪的國家做生意
自己看著辦

今天這是對事不對人, 今天如果不是遠東, 不是徐旭東, 難道言論就可以換邊了嗎??

不過大大你這論點真的是很符合某一典型的台灣人性格
不管誰對誰錯, 都是先檢討被害人

===
自己家人在中國沿岸城市有紡織廠, 前年被上頭因政策因素要求遷廠或關廠, 也是有給一年時間處理產業, 哪像這種直接找人把店都封起來, 連生意都不給做
這種喜歡官商勾結的商人

被踢掉是很正常的啊

人家不租你 剛好而已啊

ETC 在台灣違約不罰

不是更誇張 有合約喔

power-led wrote:
這個應該是遠百的錯吧

去年四月就敗訴了

人家拖了一年多才逼你搬算客氣了...(恕刪)


不太明白是怎麼回事,去看對岸的論壇,都說去年法院已經判合約中止,如果是這樣,遠百至今沒有遷店也很奇怪啊

大投資當初應該要簽長約吧,簽不了長約就要自己評估風險才是呀

集點貼紙 wrote:
不太明白是怎麼回事,...(恕刪)


剛查了一下, 看來像是今年四月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過, 判定SOGO與大陸成商集團的合約到期(不過沒查到實際到期日是何時?), 後來SOGO提申訴也遭駁回, 只是SOGO認為該走的程序還沒走完, 所以還在營業, 導致現在被成商集團直接封館, 後續的程序好像要解散和清算, SOGO好像是認為還沒執行解散清算, 所以可以繼續營業, 但現在成商集團是直接要求進行解散清算, 不讓SOGO再營業了

感覺像是SOGO要玩弄程序卻遇到土匪, 如果是這樣, 勸SOGO還是鼻子摸摸閃人吧! 下次要去記得先把土地買好

PS:我一直以為雙方合約四月起算後還有一年才到期耶!

===
另外剛查到海基會說法, 因案子已進入司法程序, 所以不適用投保協議, 只是我不是很懂為什麼

ryanku wrote:
剛查了一下, 看來像...(恕刪)

 2012年4月2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成商集团与太平洋控股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争议,做出了仲裁裁决。仲裁结果显示,成商集团与太平洋控股之间的《合作合同》于2012年4月20日终止,双方应自2012年4月20日起依法对合作企业(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不过,仲裁裁决生效后,太平洋控股拒绝清算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012年10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裁定驳回了太平洋控股的撤销申请。

ryanku wrote:
不過大大你這論點真的是很符合某一典型的台灣人性格
不管誰對誰錯, 都是先檢討被害人


我是就事論事

你則是我講的有問題先怪對方


ryanku wrote:
看來像是今年四月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過, 判定SOGO與大陸成商集團的合約到期

----樓上貼的也很清楚了好好想想吧

什麼都打壓?對方哪有這麼閒
當然是你有問題又沒辦法據理力爭,被人見縫插針才會被桶這種刀


---真相會在討論中越辯越明
兩者相比,誰才講得比較貼近?
你還是我?


你再把我前面41樓講的翻出來看看
再比對一下
sogo所做所為是不是就是偷雞摸狗才被人桶一刀?
賴著不走是吧?人家租金漲五倍
繼續賴吧

你家照程序來,人家也就不會這麼野蠻啦
sogo想用台灣那一套玩大陸,
很抱歉大陸人太多了,買不完啦.就被桶了

這跟是案主一點關係都沒有

--
幾年前也有新光的案子也是被當地人幹掉取得經營權,一夕間董事全滅
新光的人連屁都不敢吭兩聲,原因在哪?還不就也是股權方面想走法律漏洞結果被當地人見縫插針
(我依稀記得是用當地人頭想避稅,後來人頭窩裡反.講直白一點是傀儡被挖角,就連股權一起挖過去)

今天不要問對方是用什麼心態來整你
要是最基本的司法立場不夠,你拿什麼跟他們爭?

台灣當時有一陣子新聞,新聞重點也是放在對岸打壓
敗託,騙騙國內的人可以,騙去在大陸看過台商怎樣敗的人沒用
新光的人至少自知理虧,這事弄得很低調,新聞一陣子沒人起鬨就沒下文了
不像遠東現在還這麼囂張

台商在對岸會發生這種事的,就是夜路走太多了
剛好碰到鬼
怪誰

好端端搞,懂得該打點的部份,一帆風順的也到處都有
怎沒人要報?

那回來吧,寶島比較適合這一套
nocar wrote:
我是就事論事你則是我...(恕刪)


我們一開始在討論的時候, 可是還是認為有合約的情況, 不然你又何必說賠償違約金就好了, 這就是因為你那時的論點只是想先檢討受害人, 也是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

這和後來的發現合約已到期的討論已經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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