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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為何不朝退聘 回敬台新

當時給承諾的人都不在位了,如何叫現任的協助實現.
這是台新當年想做無本生意的結果.
台新去借來 300億參加彰銀增資, 300億是進彰銀的口袋, 台新佔彰銀22%股權.
等台新合併彰銀, 這300億又回到台新口袋, 台新再把錢還回去, 免成本接收的彰銀的資產.

只是這手法被看破了, 財政部當然無法同意. 如果台新這300億是去股市上收購的, 那就沒有現在的問題.
Tommy Ling
留級的米蟲 wrote:
台財庫字第09403513700號...(恕刪)


了解!
感謝!真的是麻煩您了。

我決定要娶彰銀這位美嬌娘了,普通股16.7元敲進,成本比台新金的26.5元便宜多了..哈哈..
我也覺得政府現在喊話太早
股東會也沒有決議
也沒有做一些調查報告
比較難讓人信服

我也很看好這兩間銀行合併
兩間銀行 體制 客源不同
合併之後應該會有互補的效果
體質變強對客戶也是一種保障
一句話~官員一聲,法律無聲~人治政府
只能說前朝跟今朝都是念法律的,也口口聲聲說遵守法律
結果所有的事情都是看爽不爽在處理!
只能說台新金能撐多久算多久
畢竟彰銀再爛有財政部挺,台新金就自求多福了!
原來如此
二次金改的惡毒!

拿政府的資產去賣給財團
然後財團再給後謝金

根本不需要合併!
一年國家可經由彰銀賺進白花花的銀子
大家可以少繳一點稅收
為何要拿去給台新吃掉!

空買空賣
吃掉千億財產
裡面還有公家財產

不支持合併!
財政部行政院硬起來!

supersunday7776 wrote:
一年國家可經由彰銀賺進白花花的銀子..(恕刪)

太可惜了 政府只有持股20%
政府應發債 買回所有國營銀行持股(如兆豐金 華南金 第一金 ....) 順便下市
搞不好 以後就不用繳稅了

那支最大 台灣金控 更不能讓它上市
凌明煌 wrote:
這是台新當年想做無本...(恕刪)
銀行有銀行法規範, 它是特許行業,任何想介入公司經營而在公開市場收購股權, 需事先取得主管機關的核准, 沒有財政部同意, 台新無法自行買入彰銀, 這是今天問題的所在. 當時是彰銀被掏空瀕臨倒閉(賺錢是取得台新的365億資金後, 之前年年虧損), 台新是依公開招標條件取得彰銀的經營權, 財政部既然屈服於彰銀員工及邱毅的威脅, 而背信悔約, 應該退錢及國賠給台新, 以了結此案, 而不是耍賴不履約, 置法律及國家公權力於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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