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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明年存款利息超過兩千塊,要扣除2%納入建保費, 是以民國10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存款利息計息? 還是以民國"10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計息?

沒什麼
只為了馬冏口中的公平正義
至於炒房囤金 那是高級行為 十年換九房者 乃炒王之王 直接晉用為財政部長 這就是馬冏的邏輯了
workcool wrote:
你完全沒搞清楚問題癥...(恕刪)
1.449.280元定存一年的利息也不用扣 為什麼要整存整付 可以每月領息

lianggvc wrote:
請問,假設我有50萬單筆定存
那拆成 14萬* 3筆定存
...(恕刪)

記得銀行有通知說拆單即可..

只是現在才拆會累死行員
,遊戲規則出來不久我家就在行方熟人的幫助用批次處理拆單完成了.

jackyad wrote:
記得是不算,因為那是...(恕刪)


優利存款和月退的退休金應該是兩回事吧

j20080 wrote:
記得銀行有通知說拆單...(恕刪)


搞不懂為何要拆單..

月領的話年利率1.38%

2000/1.38%*12=1739130..

單筆定期存款超170萬起上才會扣到阿..

這是我們小戶不用煩惱..



因為政府規定單次領息超過兩萬.銀行要先扣繳10%所得稅..

大戶好不容易把單拆成1500萬一張...

現要拆成150萬一張..銀行員真的會忙翻了...

台灣錢還有淹腳目?




18%的利息 就是銀行存款利息 符合利息所得的定義 就符合補充保費扣費的範圍
利息所得: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所得稅代號5A、5B、5C、52

而退休金要不要繳補充保費?目前看起來不用....
退休金在所得稅上是定額免稅的,,在額度內都不會有所得稅代號50的扣繳憑單
且 "給付所屬被保險人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前述沒有說到退休金
高額獎金的計算方法就是:[ 全年薪資所得(代號50)-健保投保金額*(12+4)]*2%
若退職金在定額免稅的額度內,就不會被列入扣繳憑單,所得代號50內


衛生署的網站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2&menu_id=716&webdata_id=3620&WD_ID=716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2&menu_id=716&WD_ID=716&webdata_id=4176


現金股利一定要扣費這很清楚
衛生署的網站有寫只針對現金股利扣費
不知道大家為何一定在討論股票股利?

另外2仟元是扣費起扣點 不是免稅額 所以超過2仟就要全額去計算繳納
所以當有一筆利息是 2001元,則要繳2001*2%=40元的保費
不是(2001-2000)*2%=0元保費


這個扣費的制度 設計的很像稅制
但會有許多不公平之處
先前在衛生署的網站有看到說明
基本上 是基於課稅簡便 才設計出來的
如果去扣費的成本 高於收到的保費 那麼 在成本效益的考量下 就不去扣囉~~

基本上是量能課稅觀念再結合稽徵簡便的觀念 作出來的制度
所以很仰賴扣繳憑單

在稽徵簡便的觀念下 利息所得的制度設計是去課大戶
所以我的定存才不到100萬 我拆一拆 或改成月領 以規避被扣費
健保局知道 但我不是他的目標
制度設計時的想法是 大戶再怎麼利用拆單 月領 分前銀行
還是課得到 那才是他們的目標

Lyid@ wrote:
18%的利息 就是銀...
在稽徵簡便的觀念下 利息所得的制度設計是去課大戶
所以我的定存才不到100萬 我拆一拆 或改成月領 以規避被扣費
健保局知道 但我不是他的目標
制度設計時的想法是 大戶再怎麼利用拆單 月領 分前銀行
還是課得到 那才是他們的目標

(恕刪)


所以你就知道.早上報紙大家都用20幾萬來引起一般民眾的恐慌.

有錢人什麼都不用做.一般民眾早就罵翻了.

哀台灣人真好操縱..



有錢人..想要我的錢..先修練成猴子再說吧....

kingaaaaa:

在所得稅制下 綜所稅一戶不超過27萬,利息不必被課稅
但在給付時 若一次給付利息達到2萬元以上 須暫扣繳10%的稅 起扣點也是2仟
但在次年申報所得稅時 27萬以下的利息就免稅呀
所以造成許多大戶 先被扣了 次年申報 算一算可能又要退稅

若想避開上述的現金流出又流入
則可以去申請「 儲蓄免扣證」 一年在領取27萬內的利息都不會被暫扣繳10%

請容小妹替健保局說句話
大家都知健保撐不下去了 如果真的放它倒了 倒楣的是大家
我個人觀點 我寧願多繳點保費 但讓健保持續下去

二代健保的制度或許不完善 但基本上 就是量能課稅原則
為了不增加扣費的困難 把扣費的制度掛在現行所得稅的制度下
最簡便 最不必增加企業的困擾
為何賣地不用繳補充保費? 因為賣地沒有扣繳憑單 會增加扣費的困難及成本
為何房子出租給個人不必繳補充保費,出租給營利事業要繳?
因為營利事業才有制度去作就源扣繳,在付房東租金時,就扣住健保費,再繳給健保局

這個制度不完美 但我支持它 因為我不想要健保倒下去



"有錢人什麼都不用作" 這句話我持保留態度
如果永遠這麼想 就永遠不會有錢
即使中獎了 還是很快會花完的


我是今年開始就全部改成10萬一筆,到11月就全部改完了,要我多繳一毛錢去填補其他人濫用醫療資源的洞,那是不可能的,話雖然是這樣講,可是股息的部分我應該是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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