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gvc wrote:請問,假設我有50萬單筆定存那拆成 14萬* 3筆定存...(恕刪) 記得銀行有通知說拆單即可..只是現在才拆會累死行員,遊戲規則出來不久我家就在行方熟人的幫助用批次處理拆單完成了.
j20080 wrote:記得銀行有通知說拆單...(恕刪) 搞不懂為何要拆單..月領的話年利率1.38%2000/1.38%*12=1739130..單筆定期存款超170萬起上才會扣到阿..這是我們小戶不用煩惱..因為政府規定單次領息超過兩萬.銀行要先扣繳10%所得稅..大戶好不容易把單拆成1500萬一張...現要拆成150萬一張..銀行員真的會忙翻了...台灣錢還有淹腳目?
18%的利息 就是銀行存款利息 符合利息所得的定義 就符合補充保費扣費的範圍利息所得: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所得稅代號5A、5B、5C、52而退休金要不要繳補充保費?目前看起來不用....退休金在所得稅上是定額免稅的,,在額度內都不會有所得稅代號50的扣繳憑單且 "給付所屬被保險人的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獎金(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 前述沒有說到退休金高額獎金的計算方法就是:[ 全年薪資所得(代號50)-健保投保金額*(12+4)]*2%若退職金在定額免稅的額度內,就不會被列入扣繳憑單,所得代號50內衛生署的網站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2&menu_id=716&webdata_id=3620&WD_ID=716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2&menu_id=716&WD_ID=716&webdata_id=4176現金股利一定要扣費這很清楚衛生署的網站有寫只針對現金股利扣費不知道大家為何一定在討論股票股利?另外2仟元是扣費起扣點 不是免稅額 所以超過2仟就要全額去計算繳納所以當有一筆利息是 2001元,則要繳2001*2%=40元的保費不是(2001-2000)*2%=0元保費這個扣費的制度 設計的很像稅制但會有許多不公平之處先前在衛生署的網站有看到說明基本上 是基於課稅簡便 才設計出來的如果去扣費的成本 高於收到的保費 那麼 在成本效益的考量下 就不去扣囉~~基本上是量能課稅觀念再結合稽徵簡便的觀念 作出來的制度所以很仰賴扣繳憑單在稽徵簡便的觀念下 利息所得的制度設計是去課大戶所以我的定存才不到100萬 我拆一拆 或改成月領 以規避被扣費健保局知道 但我不是他的目標制度設計時的想法是 大戶再怎麼利用拆單 月領 分前銀行還是課得到 那才是他們的目標
Lyid@ wrote:18%的利息 就是銀...在稽徵簡便的觀念下 利息所得的制度設計是去課大戶所以我的定存才不到100萬 我拆一拆 或改成月領 以規避被扣費健保局知道 但我不是他的目標制度設計時的想法是 大戶再怎麼利用拆單 月領 分前銀行還是課得到 那才是他們的目標(恕刪) 所以你就知道.早上報紙大家都用20幾萬來引起一般民眾的恐慌.有錢人什麼都不用做.一般民眾早就罵翻了.哀台灣人真好操縱..有錢人..想要我的錢..先修練成猴子再說吧....
kingaaaaa:在所得稅制下 綜所稅一戶不超過27萬,利息不必被課稅但在給付時 若一次給付利息達到2萬元以上 須暫扣繳10%的稅 起扣點也是2仟但在次年申報所得稅時 27萬以下的利息就免稅呀所以造成許多大戶 先被扣了 次年申報 算一算可能又要退稅若想避開上述的現金流出又流入則可以去申請「 儲蓄免扣證」 一年在領取27萬內的利息都不會被暫扣繳10%
請容小妹替健保局說句話大家都知健保撐不下去了 如果真的放它倒了 倒楣的是大家我個人觀點 我寧願多繳點保費 但讓健保持續下去二代健保的制度或許不完善 但基本上 就是量能課稅原則為了不增加扣費的困難 把扣費的制度掛在現行所得稅的制度下最簡便 最不必增加企業的困擾為何賣地不用繳補充保費? 因為賣地沒有扣繳憑單 會增加扣費的困難及成本為何房子出租給個人不必繳補充保費,出租給營利事業要繳?因為營利事業才有制度去作就源扣繳,在付房東租金時,就扣住健保費,再繳給健保局這個制度不完美 但我支持它 因為我不想要健保倒下去"有錢人什麼都不用作" 這句話我持保留態度如果永遠這麼想 就永遠不會有錢即使中獎了 還是很快會花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