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以後一旦拿到公司發的股票絕對不續抱... 幾天內清光入袋優先...不然哪知道到明年繳稅的時候 把股票賣了是夠還不夠 orz...PS. 因為小弟不善投資 只會寫程式 Q_Q 口木大的文章從頭看到尾還是啥都不懂 還是繼續寫程式好了...
白鷺鷥 wrote:加班費不必課稅那些分...(恕刪) 加班費---不是不課稅只是現在有分免稅加班費及應稅加班費目前是46小時最近財政部也是在吵說要把加班費和伙食費'納入課稅造成勞工反彈勞委會主委出來表示決對不會但不知最後結果如何所以受薪階級的小老百姓永遠都弱勢的一族
基本上股票分紅只是把外部股東的錢轉成員工薪資,順便讓政府課稅,股票分紅費用化是對股東負責的做法,費用化後政府會短少企業盈利所產生的稅收,所以只從其他地方拿回來,只是這筆錢以前是外部股東從股票市場交給政府,現在只是從直接受益人身上課稅,這種是沒有是非對錯只是對象不同罷了,當你是外部股東,跟你是拿股票分紅的人看法會不同
marco0513 wrote:請教一下推證所稅那虧損的時候政府有補助嗎(恕刪) 除了學者專家及租稅公平倡導人士之外,這個證所稅禁忌話題沒有政治人物或民意代表敢碰的,遑論是虧損後的配套措施,理論上配套可以是一定虧損額度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