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
先理解何謂信賴保護原...(恕刪)
所以你還是不懂信賴保護原則呀
法律是法律,18%是18%
不能因為18%是爛法就去抵觸信賴保護原則
除非大法官願意去解釋18%,並迴避法律原則,才有更改的可能
當初最有guts的阿扁要改革都改不了了,要改?? 別想了
Hamersley wrote:
這條法不廢只會不斷的...(恕刪)
king2000 wrote:
今天的新聞自己查查
立法委員曾巨威表示
政府一直誤導開源就是要經濟成長
但從歷史資料來看
臺灣經濟再好的巨債也沒減少多少
因此要從源頭結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