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GINE wrote:林俊憲說,劉憶如及女兒名下有4筆土地、3筆房產,背負4200多萬貸款,其中1030萬是信用貸款、3000多萬是房屋貸款,每個月連本帶利要還10幾萬元(恕刪) 當官的申請信用貸款的利息不知道有沒有優待?
一般人以為,名下同時擁有多筆房產出租買賣時,才算炒房,劉只有一戶自住,一戶是為女兒就學方便,一戶是長輩贈與..不算是炒房.其實,只要是頻繁換屋,10年內九次換屋.就算是炒房.例如, 老王,幾年來,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別無二房.第一年,先用200萬自備款,另貸款600萬買入一戶自住,等房價漲到1000萬時,賣出搬家租屋,獲利200萬.第二年,用獲利(加本金)當400萬自備款,另貸款1200萬買入另一戶自住,等房價漲到2000萬時,賣出搬家租屋,獲利400萬.第三年,用獲利當800萬自備款,另貸款2400萬買入另一戶自住,等房價漲到4000萬時,賣出搬家租屋,獲利800萬.....第五年,用獲利當3200萬自備款,另貸款9600萬買入另一戶自住,等房價漲到1億6000萬時,賣出搬家租屋,獲利3200萬.老王原本手上只有200萬資金,名下都只有一戶自住,但眼光神準,不斷買屋再重金改造裝潢後,和配合的房仲一起拉抬,短期內,房價上漲後就馬上換屋搬家,五年後, 財產從200萬,不偷不搶,靠銀行大額低利率借貸,高槓桿操作,錢滾錢滾到6400萬,扣除仲介,裝修,搬家費,印花稅等成本後,獲利仍是非常豐厚...且不用主動申報所得稅,等萬一被國稅局稽核抓包後,國稅局會依 遠低於實價的 公告市值參考,寄來少少的補稅通知單. 這種炒房暴利,卻只要繳一點點稅,果然, 臺灣大學政治學學士,美國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理財有道,難怪能升任國家財長為國庫賺錢,適才適用.若要換人,可考慮找科技大老,房市高手,葉會長,出任財長,最是理想.台灣央行繼續低利率, 財政部繼續維持不動產非實價課稅的低稅率的投資條件,真是炒房的美好大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