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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的儲金開戶規定

我這兩天才被這折騰26小時,你只能照規定來吧~
台灣法律很多問題還等著你出社會慢慢發掘呢!

cavin wrote:
應該不需要父母雙方都...(恕刪)


我家小朋友今年也上大學了,
我讓他先上網查學校附近有哪些銀行ATM可用,
免得每次提款扣手續費。
再打電話去該銀行問開戶需要準備那些,
我出社會這麼多年了,
深知:
各種公民營單位對各種人的作業都有規定,
先打電話去問,
就可以避免白走一趟,
白走一趟才來發牢騷,實在不高明的身教!

rockwu wrote:
看了大家的回覆,不知該喜還是憂,

喜的是大家都是好的執行者,會遵照規定做事,

憂的是不會思考為什麼要這麼做,因此不會主動發現問題,進而解決問題。

不過還是得感謝大家,由於您們的存在,才能讓我在職場的升遷一路順遂,

謝謝大家。

最後還是再嘮叨一次,以感謝大家多年來的幫忙。

基本上未成年子女開戶要父母雙方的證件以及同意書是個擾民的政策,

要這麼規定一定要更大的好處,但是實在想不出來?

有人談到子女的財產權,這很好笑,用子女名字開戶,財產是子女的,

父母要動用才需要子女同意書吧。

而民法規定的連儲蓄戶就要父母雙方的證件以及同意書,更別說是其他的基金支票帳戶。

防範人頭戶?

就如同樓上較年長的鄉民所提,以前是沒這個規定,在30年前政府鼓勵儲蓄的年代,

學校老師就鼓勵小學生開郵政儲戶,哪來的同意書?

試問在那個年代沒有父母同意書,人頭戶猖獗嗎? 詐騙比現在嚴重嗎?

顯然不是,那麼防範人頭戶跟父母同意書又有什麼關係?

想要防範人頭戶詐騙,只要規定銀行郵局現場提款(超過提款機限制)

一定要本人+雙證件,不就解了,又何必擾民呢?

還有其他鄉民提出拿個另一方同意書和身分證有那麼難嗎?

這些鄉民不知這可能會惹出多少家庭問革命,

有了另一半的身分證,可以做不少事了,比如幫小三的孩子辦戶口,

移轉另一半的財產到自己名下....

因為政府的規定而發生這些事,該怪誰呢?

再讓大家看一個案例,一位媽媽的辛酸案例:

我的小孩一個5歲一個6歲因為補助款要開戶
但銀行人員說要雙方家長的同意書及證件
但先生離家多年也未辦離婚
根本拿不到他的身分證
該如何是好
2007-11-23 14:15:15 補充
其實知道他在哪裡
不過他是個無賴又好吃懶做
他不願離婚
若離婚他要求小孩的監護權
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怎可將孩子交給他呢
曾經他把家裡的錢拿光光也花光光
曾問過律師
但律師說這是雙方的認知不同
並無重大傷害
不構成離婚的理由
法官不能判離
現在孩子有補助款學校說要開戶
所以我正為此傷腦筋
又怕他知道有錢又拿孩子當擋劍牌來要錢
所以才不想告知他
看是否能自己辦開戶
獨自福養2個孩子夠吃力了
怎能又經的起他再次將僅有積蓄拿走呢.....


請大家思考。

另外

frank111 wrote:
現在的大學都有跟銀行合作,
註冊後就會順便幫學生開一個戶頭,學生證=提款卡...(恕刪)


請問學校辦就可以不用遵守政府法令嗎?


ot51135 wrote:
閒規定多?自己開個銀行不就搞定了...(恕刪)


自己開個銀行就不會有這些嘮嘮叨叨規定? 願聞其詳。

最後,我不是老師,我也希望自己是老師,有機會多教出會思考的學生。


呼...還好妳不是老師...
要不然~ 大家都來Mobil01取暖 但是又不上網做功課或打電話去問怎麼辦??


來給想當老師的您一個能解決問題途徑 請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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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遇到的吧

兩年前,公司曾經有一個未滿20歲的年輕人

來上班一周,尚未交郵局帳戶(薪轉用)

他告訴我他辦不出來

爸媽自幼離異,媽媽在他小時候和別人跑了,早就沒連絡了

爸爸欠了一屁股債,也躲債跑路了

他一個人寄住在舅公的家

監護人仍是他爸媽

他爸爸上一次出現是兩年前



這個小孩很上進,工作也很認真

他告訴我他上個工作也因為交不出薪轉帳戶而離職

我帶著他到郵局說明緣由,分局請我去總局

我再帶著他去總局,也被拒絕

我還打過電話給金管會,也只得到了目前法令規定這樣



最後我還是幫不了他,只好讓我覺得還不錯的一個人才走了

到最後我還是忘不了他離去時那個失落的表情



是的,我們都了解這些規定是為了避免人頭帳戶

但是這樣的規定真的會扼殺了一些人肯上進的機會

在立法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把這些問題一併考量呢

街上的遊魂 wrote:
說說我遇到的吧兩年前...(恕刪)


當你們怪銀行的規定不夠有彈性時, 你們公司的彈性又在哪裡?
既然認為可惜, 不能直接針對這個個案給他現金薪資嗎? 誰規定發薪水一定要轉賬?

mci1234 wrote:
開戶而已,讓他趁早學...(恕刪)


都到了要念大學的程度了.....

還無法自行開戶處理事情....除了本身有身心障礙以外..


那根本是家庭教育失敗吧?過度保護導致小孩子甚麼事都不會辦...

街上的遊魂 wrote:
說說我遇到的吧兩年前...(恕刪)


"監護權"這三個字是政府與國家不能隨意剝奪的
我記得很久以前可以找里長出具證明
也可以由家族中長輩出面代替
但糾紛很多了,
除非當事人本身(未成年也可以)
或實際照顧者(在你的案子哩,是舅舅)提出聲請轉移監護權
不然也只有等當事人成年,問題自然解決


樓上也有人說了
貴公司都不能專彎了
你要銀行國家轉彎
理由何在?

法律,特別是民法
不是用來幫助人向上向善的邁向美好世界的
是用來清楚界定劃分彼此的責任與權力義務範圍的
千萬不要搞錯方向

街上的遊魂 wrote:
說說我遇到的吧

兩年前,公司曾經有一個未滿20歲的年輕人

來上班一周,尚未交郵局帳戶(薪轉用)

他告訴我他辦不出來

...(恕刪)


開版版主升遷順利,他的問題我就懶的解釋了,

但你不給年輕人工作機會

我就不得不說一說

金融機構未成年開戶規定

未成年人定義:包括二種
1.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人
2. 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限制行為能力人

可開立帳戶種類:
存摺存款、定期性存款
 
開戶應攜帶:
父母親雙方同意書、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法定代理人及未成年人印鑑

開戶注意事項:
無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開戶事宜,存款往來申請書及印鑑卡均由法定代理人簽章,
留存印鑑得以法定代理人印鑑或法定代理人印鑑加上未成年人印鑑。
限制行為能力人可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或由法定代理人來行代為開戶,留存印鑑得以法定代理人印鑑
加上未成年人印鑑或未成年人印鑑。
未成年人受雇於民營企業,為薪資轉帳需要而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若由雇主出具證明書,可開立活期(儲)存款戶。


貴公司出具僱傭證明會難嗎?還需要問金管會

員 外 wrote:
開版版主升遷順利,他...(恕刪)


不給年輕人工作機會+1
我正想說貴公司藉不能轉帳之故讓人離職,
有違反勞基法之嫌,
想不到犯的不只一條。


街上的遊魂 wrote:
他一個人寄住在舅公的家

監護人仍是他爸媽

...(恕刪)




不懂電腦就要請問會修電腦的人。
不懂修車就要問會修車的人。
遇到法律問題,不懂就要請教懂法律的人。


很多人對自己不方便或辦不出來,就說爛法或別人刁難之類的,兩年前若像電腦壞掉,請教懂的人不是輕鬆愉快?法院服務處都可以辦理。


依民法1094條規定,可以改定監護權。也不用請律師

1、去小孩戶籍地的法院說:小孩父母離異或失蹤了,目前誰再養,法院的服務人員就會幫你解說。
2、案由改定監護權,繳費1千元。書狀理由都是制式的,填空不難。
3、開庭時帶小孩去或知道父母離異失蹤的人去,一次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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