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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的儲蓄保單,現在想想好可怕

不用提早30年,我只要能夠提早一天知道幾個號碼,就一生享用不盡了

h7706060 wrote:
小弟我今年23歲我和...千金難買早知道 當初勾選30年 現在實在是不得了!!
(恕刪)
神阿!請保佑看帖亂回帖跟亂移文的人,手機掉馬桶,鑰匙也掉進去,最好人也掉進去,阿彌陀佛,阿門!
是繳費期滿後一次領回1450萬嗎?

民國88年(小孩兩歲)我也有幫小孩子投保一個年繳10萬,二十年後,繳費期滿

每年可領十九萬元,保証領到小孩104歲。(若有意外,剩下未領完的,一次給付)

經過計算(104-22=82次 82x19萬=1558萬)

當時是覺得划算....不過,不是一次領喔!(除非,繳費期滿,小孩子發生意外)

這種保險,如果沒有繳完,中途發生事故,那就很不划算了,只有把已繳出的保險金,加計利息退還給你。

我當時是投保:保誠人壽 好像現在...用象徵性的一塊錢,賣給了中壽

不過說真的,一個朋友在保險公司上班,告訴我說「這種保險,很多人會中途沒有繳完,保險公司就是吃定你這點 ...Orz」


x00622001 wrote:
(104-22=82次 82x19萬=1558萬).(恕刪)


用70取代104來計算分析是不是比較客觀一點?


Nuke worker wrote:
用70取代104來計...(恕刪)


不好意思,實在看不懂您寫的?我只是客觀陳述事實....

x00622001 wrote:
不好意思,實在看不懂...(恕刪)


一般人要活到104歲有困難,用活到70歲來計算能領到多少錢是不是比較符合實際狀況?

Nuke worker wrote:
用活到70歲來計算能領到多少錢




(70-22=48次 48x19萬=912萬),不過我覺得可以調整到80歲左右。

道德在愛情裡就像汽球一樣,一戳就破。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Nuke worker wrote:
一般人要活到104歲...(恕刪)


剛才我前面有說了,他這個是:保証領取。因此如果被保險人70歲不幸身故,那麼,不足104歲 剩下的部份

他就會一次給付,也就是說:104-70=34次 然後 34次x19萬=646萬....一次領取,然後契約終止。

上面是他的計算方式。

當初我投保的時候,不管幾歲期繳費滿開始領取,全部都是計算到104歲為止!因此,被保險人越年輕越划算,

因為這樣我才選擇小孩子當被保險人。以上。
水云 wrote:
問題是 ...20 ...(恕刪)

我只記得 20年前在台南,一個排骨便當 40塊,一個肉絲蛋炒飯 30塊,一餐吃 40塊就算不錯了,現在....
16年前我也聽老媽的話買了一張20年儲蓄保單...年交4萬.

以現在來看儲蓄保單好像不少人都不認同..(我也有這種感覺...)

但試想那年代.管你國泰.新光.安泰...不都是這種產品...

任何投資本來就有不同的報酬,對保險我只是一種尊重的態度.(有錢就多交.沒錢就....)

不過說真的...20年.用講的很快....我還有3年半要交...已經從年輕小子變成有妻女的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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