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會只有我是長線持有者吧?
滿一年竟然變成最資深的?

nldwmg wrote:
哇﹗伊蘇兄的交易量...(恕刪)


【時報-台北電】新光金併元富證,金管會點頭!金管會昨(10)日同意新光金控 (2888) 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元富證券100%股權。金管會指出,新光金控經金管會同意,在95年、96年及99年間轉投資元富證券,對其持股比率已達33.45%,元富證券本即為新光金控之證券子公司。該案在今年6月8日召開股東常會通過,股份轉換後,元富證券將成為新光金控100%持股之子公司。
金管會表示,有關新光金控對元富證券員工權益保障之相關措施,新光金控承諾於股份轉換基準日起2年內,將繼續留任元富證券全體員工及經理人,並繼續適用元富證券現有之人事規章制度、福利、薪獎暨休假辦法。金管會並已責成新光金控持續維持勞資關係和諧。
金管會表示,對於金融機構基於發展需要而進行之整併,將持續以尊重市場機制為基本原則,並注意整併程序之公平公開及透明,期許金融機構透過整併提升競爭力。
新光金控在今年4月份就宣布以換股方式,併購元富證券,1股元富證可換0.96股新光金,新光金將以發行10.3億股新股的方式進行換股合併,合併後新光金股本將從現行1,064億元,提高為1,167億元,每股淨值可望逾14元,金控資本適足率從118%提高到121%,負債淨值比從15%降到14%、雙重槓桿比也可從108%降到107%,且此案無併購利益及減損要認列,不影響損益。
新光金表示,元富證以債券業務見長,目前約有96萬名客戶,經紀市占率將近4%,是國內第六大券商,加上元富證與新光客戶重疊性不高,合併後金融商品線將更齊全,未來開發業務可互相引介,對新光金有互補效益,另外,新光金與元富證在海外與大陸市場都有據點,而且據點重複性不高,合併後有助海外業務與版圖擴張。(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