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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師一個月拿59000說入不敷出

jack老大 wrote:
你告訴我 你的同學都去台積電 聯發科了 你願意去一個不能發大財 薪水與勞工差不多的地方工作嗎.(恕刪)


所以你在合理化全世界最高的所得替代率與18%高額定存嗎?

台中市民 wrote:
又再亂亂掰了。保險...(恕刪)


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227-2 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
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
前項規定,於非因契約所發生之債,準用之。

所以保險公司說你當初保費繳得比較少領得比較多對現在保戶不公平把你改掉也是剛好~
不能抗爭喔~~(現行是沒一間公司敢這樣做啦,畢竟商譽重要)

另外我想表達是以現在的情勢來評斷當時的決策造成的結果原本就有失公平,現在影響的不是

往後退休的人是很多已經退休的人!當時的時空環境他們認為生活是有保障的所以進行的退休規劃

現在這樣改影響多少人生活有統計過嗎!?等你退休生活到一半看看這樣改看有多少人會接受~
在比爛嗎?

clement_26 wrote:
看到重點了,老師的月退可以支付房貸
一般勞工,拿來吃飯都不夠了..(恕刪)

fifi0217 wrote:
我讀建中
我建中的老師說,你們這些人以後都會比我優秀
老實說,當時沒有感覺
直到出了社會,才發現老師說的是真的
不是不肯定老師的貢獻
但是59000已經很多了
老師沒有很厲害
一樣的東西教30年,拿來說嘴
你知道投資中華電信要多少錢才有一個月被動收入59000!!!!????
一千四百萬!!!!
林老師的,你覺得你值得嗎


你老師確實不值 因為教出這樣的學生

utterman wrote:
最討厭聽到有人在扯"信賴原則"了
18%當下的時空背景是怎樣, 也沒有明文定出18%這個數字,...(恕刪)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95040

101.03.28才有的行政命令..
居然還可以扯到30年前考進政府機關的信賴原則..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是的,各行各業都是辛苦且重要的,不是只有老師才偉大,不論什麼角色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不要老是覺得軍公教就是高高在上,薪資福利樣樣都要比勞工好比勞工多才覺得公平
geniusx wrote:
老師是有多偉大?老...(恕刪)

Jasindb wrote:
你確定你真的想勞保...(恕刪)

你往昔所領的18趴利息有被追回嗎?若無,哪來溯及既往?
Qantas133 wrote:
所以你在合理化全世界最高的所得替代率與18%高額定存嗎?


有甚麼好合理化的 以前當兵 多當兩年就會多60萬的18%存款額度 我都不願意當了
你願意的話 去當兵阿

當老師你考不上 沒關系 現在募兵招不到人 去的話應該很容易 去啊
fifi0217 wrote:
這個版是投資理財版
如果你覺得你有能力做期貨能像我一樣連續幾十個月做期貨都賺錢(我承認去年我有一個月輸錢)
那我拜你為師
這個真的連台大老師都幫不了我

這個版是大師的,我只認Louis 大

繳稅幾十萬哦,你覺得呢(恕刪)


幸好您應該是百人出一的菁英呀!否則您的老師真的不該領這退休金,因為他們似乎訓練出唯利是圖,很能考試,投機取巧卻不辨是非的米蟲。(依照您的邏輯,如果您以後領了一毛退休金(國保、勞保等)的話就是米蟲)

讀了建中、買了316、住民生社區,炒期貨賺了點錢,就以為自己是人生勝利組?社區遇到問題還不是找警察,找公僕服務?

怎麼不用316把巷子撞寬點就安全啦?

春風化雨、勤耕杏林,以及其他各行各業腳踏實地工作一輩子的人,想到要被靠炒期貨的人來評斷功過,應該百味雜陳呀!



slance0068 wrote:
民法(民國 104...(恕刪)

請問,你可否像拿出保單一樣,拿出你所謂的與政府簽訂的契約讓大家瞧瞧,讓大家大開眼界,以釋群疑?還是,那只是你自己幻想出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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