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這三個都是一般人而已...(恕刪)
突然覺得....自己比一般人還不如.....
年收租金800萬..幾乎一整條路都是他們家的了...
而且還是必須在商圈精華地段...


小虎先生 wrote:
年收800萬租金
月收租六七十萬!
台灣應是萬中取一, 怎可能百中取一那還的了...(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說真的別小看台灣有錢...(恕刪)
hyksos wrote:
原來台灣每45個人之中就有一個是億萬富翁.......
那如果連家產幾千萬的加進去..不就每10個人之中..
就有一個是千萬富翁......
照大大的算法..每年收租幾百萬的人真的是一般人..
那小弟這種領人家薪水的....算是微乎其微了...
小弟還是少出門好了,路上隨便撞到一個人就是千萬富翁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