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r20020101 wrote:
民法規定20%超過是重利,但是這只是民法,先決條件是在非自由意下或是被煽動,脅迫,趁人在危急時....反正就是借款人頭腦不清楚
之下借錢了,這出借人的重利罪才會成立,所以,高利貸並不是借了就可以反告重利,不還錢就等著被告詐欺罪吧!!!!
其實,民法是規定超過年息20%以上的部分,
債權人無請求權,
也就是說債務人可以不用還超過20%以上的利息(但是本金跟20%的利息還是要還)。
至於刑法上的重利罪,跟民法的20%利息並沒有絕對的關係,
並不是超過20%以上就會構成重利罪。
eer20020101 wrote:
鬍鬚張一次漲價2成=20%~~這是現金當日,一個月就是600% <<<<<<<<<<<<<<<<<<<<<<<這是營利所得?????這才是高利貸!!!!
這舉例有點怪怪的。
商品漲價又不是貸款性質,
既然不是貸款,何來高利貸之稱?
vivian93 wrote:
其實,民法是規定超...(恕刪)
所以你不知道的問題就是金錢遊戲
利<<<<<泛指所有的利潤
我們買東西就要用錢買,加上利潤賣出去就是賺利
同樣的
我們借錢(或物品)出去,收回來必然要加上利潤這是賺利
有何不同??????
商人原本50元漲價5元,就是10%,不是等於高利貸(會計科目借與貸)??
貨物=用錢買,所以錢也是貨物的一種不是嗎?
很奇怪竟然這樣的對等關係完全無視
eer20020101 wrote:
利<<<<<泛指所有的利潤
你確定?
要不要再去把民法205條看一遍?
eer20020101 wrote:
商人原本50元漲價5元,就是10%,不是等於高利貸(會計科目借與貸)??
漲價跟利息有甚麼關係?
漲價有可能是因為成本上升,
但升息跟成本有何關聯?
就算要用你所謂的廣義的利來解釋,
原本賣50元漲價5元,利潤也不會是10%。
最簡單的例子,
假設我的總成本20元,售價50元,我的利潤是多少?
然後我漲價5元,我的利潤變多少?
eer20020101 wrote:
貨物=用錢買,所以錢也是貨物的一種不是嗎?
錢不是貨物,是貨幣。
貨幣的價值是由大家的共識而決定的,
貨物的價值則是由貨物自身的屬性決定的。
簡單的區別,
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時,貨幣的價值是會改變的,而貨物的價值不變。
簡單的說,20年前可能一碗滷肉飯只要15元,但20年後一碗滷肉飯卻要50元,
同樣一碗滷肉飯,價值是不變的,都是填飽你的肚子,
改變的,是貨幣的價值,也就是20年後的50元價值跟20年前的15元價值一樣。
所以漲價跟利息是沒有關係的,
差別在於,
漲價的"本"是貨物,"利"是貨幣。
而利息的"本"是貨幣,"利"也是貨幣。
Wang S.C. wrote:
這東西是否為詐騙,...(恕刪)
風險在於不清楚風險在哪!!!!
以新聯在線來說,須注意風險在於~~~真實性,資金運作存管,借貸關係抵押品相關估價,違約率,對借款人的風險評估.....等
如果不懂的東西就不要碰,但是其他人在未審先判的狀況下就稱之為詐騙其實就有違公道
新聯在線實質上就是以當鋪型態,有抵押品進行借貸
風險比一般信用貸款來說還要低風險,尤其帶我們去看了借款的公司與企業,並開放投資者可以親自到公司看簽約合同,
然而我最重視的是抵押品十足擔保就不怕了,就算這些企業倒了失敗了,抵押品依然可以變現,資產變賣還是可以保障資金
投資有風險,而我們要知道風險是否能承受,我當然可以承受所以我就上,只要有7成成功機會,我就衝了,失敗了損失一些本金無所謂
重點是,我還有本金可以在來而不至於血本無歸,成功了收入就是豐碩
人生是要多嘗試,成敗在於一念間,貪不貪,合不合理,都是風險,選擇比努力重要!!!!
P2P金融是一個實踐資金民主的方式,只要像新聯在線公開透明真實,我是一定投資的,就算是借款方跑了,抵押品在又有何差別呢?
目前我投資新聯再線外還投資了,房地產抵押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產抵押平台在我去年12月投資時,累積有4件借款人違約,房產已經信託在債權人身上,並沒有去追討債務,也不需向法院提出拍賣,逕自在金主圈中直接以7折標走,而房子在2小時內過戶,其中投資簽約後律師還要照會,並在合約上做見證,其實我是真的希望能標到違約案子,反而不是在借款人還不還錢,也希望真的不要還錢,違約多一點,因為這樣獲利更高超過30%,
心念轉變要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是情,風險在於邏輯及數理上
vivian93 wrote:
你確定?要不要再去...(恕刪)
我不是指學術上的定義,一點意義也沒有,實實在在的邏輯推演,我是工科出身,不管財會,我的認知是這樣,世界也都是這樣玩
錢<<<<<是種信用,是一個借據,記數單位,並不是政府發行的專利
今天你跟我借了5公斤米,借條上寫欠我5公斤米,憑借條可以跟他拿回5公斤米,我拿這借條可以去換2隻雞
這借條實質上就已經是等同於錢了
貨物是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所以,再怎樣都有一個值
通貨膨脹(信用貶值)<<<<<<這是一個笑話,這是信用破產而(錢)=廢紙,狂印紙鈔,有用??(辛巴威)
物以稀為貴,東西少大家要所以大家搶著要因此付出高代價,
戰爭時物資貴就是這道理
書上說的真的是廢話一堆,有錢人從來不是財會出身的
你的著眼點是在信用上(錢),信用值錢嗎?
我的著眼點是貨物(食物,原物料)上,不好意思我貨物再怎樣還是有個價值
我的貨物(食物原物料)可以換錢,你的錢未必能夠換到貨物(委內瑞拉,土耳其,辛巴威)
錢是甚麼東西?????錢是個信用狀罷了,是個借條而已
在我來說是這樣的看法,
vivian93 wrote:
你確定?要不要再去...(恕刪)
"利字當頭""有利可圖"的利需要用民法來解釋?是否太嚴肅了也太過了吧!!!
利潤,利息,暴利,高利,這些詞能用法律來定義~~~利!!!你真是厲害,佩服佩服!!!
通貨會膨脹是因為什麼????是因為政府印鈔票你懂嗎???
這跟幾年又過幾年有關係嗎??
中央銀行印了鈔票你可以查一下數據,從民國83年開始到現在107年已經印了多少鈔票了?
我記得數據是印了近3.5倍了,也就是你一碗陽春麵83年10塊錢,現在要35塊錢的意思
其實不是通貨膨脹,是鈔票印太多讓台幣不值錢,信用不值錢,(辛巴威,委內瑞拉)
你不知道舊台幣換新台幣1比4萬 ,委內瑞拉舊換新 1比10萬,為什麼????就是信用破產
因為貨物交易才有借條(錢)產生,而沒交易狀態下,印多的錢是代表甚麼?~~~~~~~廢紙啦(還通甚麼貨)說穿了還不是信用二字
書在說些廢話真的連看都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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