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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TMC是一家新公司...整併誤會了

TMC想接收DRAM廠?

DRAM廠不爽TMC....... 到時她們一定情願割地賠款給技術母廠,也不會讓TMC佔便宜

(都活不了了,還管那麼多?反正都是股東的錢,肥貓自己能存活就好 )
死貓吊樹頭,老鼠放水流不開玩笑喔
forvaio wrote:
不先成立一家空殼公司怎麼能把錢五鬼搬運到自己的口袋
macacafly wrote:
如果還是讓這些dram產業的只搞財務槓桿的大老闆拿錢
芒果叔叔有練過 wrote:
重點是人家說150億花完就解散
ValkyrieVF25 wrote:
最大隻的肥貓生氣了
囧...之前說的有聲有色,

結果今天提出來的內容好像不是很受歡迎耶...

3個月跟爾必達、美光談判,

到時候破局300E大家就分一分了嗎???
之前美/日廠商的算盤是,由台灣政府出資,成立新公司,整合國內dram廠,美/日廠商把部分專利和研發給新公司做,但是新公司要由美/日來主導,而不是台灣主導!如果這樣,美/日不但免費得到台灣的dram產能,還要台灣出錢幫他做研發!台灣的dram很難救,宣明智的作法,應該是唯一有點機會的做法!

我想發文者沒搞清楚!如果有說錯的地方,歡迎指正和補充!
要救一些躺在地上打滾口中喊這這不是:肯x基的廠 300億那夠 國發基金700億都不夠吧
我可不想將納稅的錢交給這些公司

有小賺錢的時後-->牛吹的比誰都大
不賺錢--->就向股東拼命現增

說句難聽的 只有產能沒用的 現在廠那麼多 台積 聯電 特許產能利用率都不高
真的有錢賺這些都可以代工

台灣這些DRAM廠就算想做DRAM代工本身也要有一點實力吧 不然誰理你
cost-down 又cost-down 不過別人 我看自己先死當

當然在這些廠上班也有人很努力
但我只能說你們不夠努力 或者說 你們沒有推著你們老板走對的路

拿 海力士來說 快倒做到第2名 阿你們勒???








這個消息會讓肥貓會長這幾天很難入眠,不過也是件好事,肥貓搞掉太多公司,也快玩掛現在的公司。
公司玩掛了又如何?如同雷曼兄弟般,拍拍屁股走人而已。

他們大概寧可賤賣公司資產給技術母廠...... 說不定還可求得一官半職

總之好處....... 輪不到TMC吧。
macacafly wrote:
我認為這才是高招政府...(恕刪)


我也不贊同將300億投入目前的Dram廠商裏,
這只會造成更嚴重的自肥跟虧損罷了!

看看德國英飛凌就是個好例子, 之前說要倒閉, 結果德國政府聯合銀行團跟另一國三方共同給他聯貸紓困,
金額大約也是300億台幣, 結果拿到前一個月後照樣還是給他倒了, 還立刻多虧這300多億........

只是, TMC這300億應該也是救不起來那些銀行的, (有那些聯貸銀行股票的朋友皮繃緊點吧!)
只要有一家DRAM倒, 銀行上千億的呆帳立刻成型, 就算TMC 300億全花下去, 呆帳還是呆帳,
最多只是少提列300億罷了, 最終結果是TMC 以300億買到一兩座廠(可能值當初抵押的千餘億),
但銀行的虧損還是破千億, ,並不會因為有TMC的操作就能挽救銀行的慘劇.

再來, TMC也不需花錢引進技術人員, 因為技術專利都在美光跟爾必達身上, 最多花錢買關鍵專利而已,
你引進技術人員沒專利依樣不能生產新製程. 而他們開放的免費專利只是周邊配套技術.
(就像美光現在蠻不爽南科跟華亞依樣, 他們跟美光引進新技術, 但遲遲不肯照協議計畫投入生產,
專利費用是每生產一片收一片的費用, 只要沒投產他們照樣沒錢拿.)
而假設TMC的錢夠買下關鍵專利, 依樣解決不了目前的DRAM問題,(更何況人家不見得會賤賣專利使用權給我們)
因為頂多是讓我們的DRAM省下專利費用成本, 最多成本cost down到跟那些大廠一樣而已,
僅僅只會是虧少一點罷了! 因為目前的現貨價遠低於生產成本, 美光跟爾必達也是一樣賣一片虧一片.
(更何況想跑32吋新製程, 難道除了專利跟技術外, 不用花錢買機台嗎?)

所以只要現貨價高於成本的情況沒有排除, 全世界的DRAM大廠都一樣有倒閉的可能.
TMC只能盡量做, 熬日子等景氣復甦或等待發生新契機而已, 不用期待他能搞定台灣DRAM的問題的.

最佳建議:
有DRAM股票跟DRAM聯貸銀行股票的朋友們, 換個股吧!(除非你是短線炒手,投機主義者或是有內線消息)
在此產業上班的朋友們, 回家有空多逛逛104,(雖然目前也是找不到啥職缺,但有看總是比較有機會啦!)
但可別想不開就急著都辭呈跑去進修, 目前的景氣變成老闆最大, 好幾個剛進修完的朋友找不到工作的.........


huaisen wrote:


我也不贊同將30...(恕刪)



本日最中肯~
我不是這產業的人 所以不懂之處請見諒

根據我先前讀過的報導
TMC的成立是一間新公司沒錯
但其實工業局有講"要以堆積木方式處理"
也許"茂德"是一塊積木 "力晶"也是一塊積木
你不願意成為積木 那就戰場上見

所以就我讀完的感覺
這間公司 似乎並沒有要負責實際生產...

政府成立的"TMC"
有點像金融業的金控公司的感覺
就是產品還是各下層子公司負責
金控總部只負責方向、談判之類的

所以我覺得300億 似乎是沒有要分給各家DRAM廠
當然 要買或培養次世代技術 300億自然不夠
而是我出這300億 成立總部 (類似政府作保)
後面當然還是叫各公股銀行出錢

類似紙上公司的概念 希望能一統台灣DRAM決策力量
不要發生左手打右手的情況
(概念有點像美國三大車廠也是沒氣了 政府就指定財政部長為"汽車沙皇"
由他負責 這三大廠的生與死 救或不救)

不知我的想法 是不是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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