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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遺產贈與稅之淺見

kimoshi wrote:
遺產3000萬 跟3億都是繳10%
果然是有錢人有利...(恕刪)


你的這個假設
是指有3億的人繳稅
問題是
有3億遺產的人
通常都會透過財務歸劃或避稅
政府通常都課不到這些人的稅
也就是大部分的台灣人
財產上億後
他死後所能課到的遺產稅
跟中產階級相比
真的少很多
所以繳稅的
通常都是財產是幾百萬到幾千萬的人

遺產稅調降到10%的好處是
3億的錢若要避稅
大概會需要花 13%的錢
也就是3900萬
但今天遺產稅若調到10%
他們只要繳3000萬
依比例原則
這些人可能就會願意讓政府課稅

希望你看得懂


我是看不太懂,就說了中產階級課不太到了,財產幾百幾千沒交這麼多。
問題在於為何有三億或三十億的人不用繳稅或節稅逃稅走了,所以稅制是漏洞百出,逃稅又形同合法,所以才要開賦改會來整體通盤的修改稅制,把降成10%與其它配套一起實施,為可長可久奠定基礎,而不是脖子上架著刀只為了改遺贈稅10%大張旗鼓的開會來美化。 問題不在於降10%,0%也沒關係,但要整體考量,不要為少數人量身訂作。 太多打著因查核不易就不課的漏洞,像小偷(吸毒)不好抓就宣佈合法一樣,問題在於有無認真去執行,實在看不出邏輯在那。
講實話
資產的區分不應該只有有錢人跟沒錢人兩者
應該分1.沒錢人 2.中產階級(資產百萬到千萬)3. 比中產階級更有錢一些的(醫生律師會計師 商人高階主管 之類)(資產千萬到幾億出頭) 和4.超有錢人(企業家)(幾億以上無上限)

不管遺產稅多高 超有錢人 你都是課不到稅 (有能力成立基金會 資產捐贈公司之類的 匯款到國外)
有繳遺產稅 是不想做的太難看(數字多少就看對方要避到哪程度)

而 比中產階級更有錢的(醫生律師會計師商人高階主管 之類 )
但是因為有能力匯到國外 匯到國外的資金成本 大約十幾%(但是政府課不到稅金 而是其他管道賺走)
相對於之前遺產稅 當然有很高的誘因 (匯過去就省了三十%)
現在政府稅率降到10% 這些人當然會慎重考慮是否 要匯款過去 因為沒怎吸引力

所以不管政府稅金調多少 對於沒錢人和超有錢人 都是沒影響

調降有影響的是中產階級 和比中產階級更有錢一些的這些人

而中產階級是唯一被動接受 不管政府稅制多高 都沒得選擇(所以最苦的是中產階級 一毛錢都不能少 之前遺產稅有入國庫的也是主要這一批人)
比中產階級更有錢一些的這些人 就會考慮要不要把錢留下來 (有匯沒匯 成本差不多 但是沒匯風險比較小)(不過沒匯時 至少政府可以課到稅金 而不是被其他的管道賺走)


新加坡 和香港就利用這點 大量把台灣的錢吸出去
繁榮當地的金融業
但是匯出去了 就不會回來 已經付出 十幾%的匯款成本了
而台灣還有10%的遺產稅
很難吸引資金移民 金融業相對也很難跟香港新加坡拼
(你是在澳洲的台灣人 在澳洲賺錢 想長期存款 一定是存到新加坡和香港 因為沒有遺產稅)
稅制不只對內
還要跟國際競爭...........
還有要看政府的方向 要發展金融業科技業.....
不能包山包海
每個都有又都輸人家


(寫的很草率 不知道意思有沒有表達出來?)
現行法規:
遺產稅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依本法規定計算之遺產總額,減除第十七條規
定之各項扣除額 (大部份人是140萬)及第十八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之課稅遺產淨額,依左列規定
稅率課徵之:
一 六十萬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二。
二 超過六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四。
三 超過一百五十萬元至三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七。
四 超過三百萬元至四百五十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一。
五 超過四百五十萬元至六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十五。
六 超過六百萬元至一千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
七 超過一千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二十六。
八 超過一千五百萬元至四千萬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三十三。
九 超過四千萬元至一億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四十一。
一○ 超過一億元者,就其超過額課徵百分之五十。

以台北市來講,擁有一千萬以上的房子的中產階級應該不在少數;貸款付到七十歲,也差不多付完了吧。
那可能等你掛點,你兒子又要賣房子了(回到原點)。
土增稅是受到遺贈稅調降的最大受害者,所以說政府是應該有「配套」,只是目前還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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