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ude Huang wrote:3%+5%=8%也就是實際上退稅的幅度只剩下8.5%-8%=0.5%額度上限八萬 退稅幅度會少一點點因為是用應發股利計算所得而不是用實發所得。所以健保補充保費那筆錢也要繳所得稅
dkny0705 wrote:有人對稅很了解的嗎?...(恕刪) 申報醫藥費扣除額時,必須是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收據,都可列舉扣除。只要列舉扣除大於必需繳稅就可以免繳稅,如果又有其他扶養人口公司又預扣預繳一定比率稅金,當然就有可能會有退稅資格啊。
dkny0705 wrote:上路十一年的補充保費制度,即將出現重大變革,健保署研擬打開補充保費單筆上限,希望採無上限,且金額愈高,費率愈高。此外,提高補充保費費率,現行為百分之二點一一,希望補足與一般保費百分之五點一七之間的落差,擬調升至百分之三,不過,因涉及修訂相關法源,今年不會上路。 麻煩先開徵『證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