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遺囑確實可以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樓主可能有幾億的身家,所以才會這麼早,替後輩煩惱這個問題;很多人在晚年生活,必須花盡一輩子積蓄;能不能留給子孫,沒人說的準。然而,就算有金山銀山,也不能讓小孩知道有靠山,否則就會失去奮鬥的動力。
現在開戶一定要本人親至,所以不可能不知道。用自己的名字就會有遺產稅的問題。其實就讓小孩子知道也沒關係,講了只能看不能領就好了,每年轉帳在贈與稅額度內。更好的做法,如果會投資的話,可以再開個股票、基金的帳戶,不要單純把錢放銀行。立遺囑的話,我是覺得有問題,在華人社會,立了遺囑覺得不滿意,告來告去的太多了,容易造成家庭分裂。
直接用2個壽險受益人就好了有一種叫生存險比方要保人:你受益人:分別2個小孩生存保險金:你你繳每年100萬分別2個小孩繳10年或6年或20年你繳完後6年你可以拿到保險公司給你的每年紅利生活你死後保險公司會把你繳的2份600萬本金分別給你的小孩如果你的小孩(女)未來養男人或跟男人跑了,你也可以撤銷受益人,本金自己拿回去花(真人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