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jawang wrote:
感謝各位的回應!真的...(恕刪)
要有人準備一切證據,去提告,才會知道有沒有違反銀行法。畢竟這些人也都是有準備,他們可以鑽很多漏洞,或者使用一些人頭。總之,被告了,也許有事,也許沒事,如果有事,人跑了,另起爐灶繼續詐騙。
有一個人是30年的保險業務,最近推銷的竟然不是保險,而是他所謂的投資,聽完之後真的三條線。
就是這個
這不就是包裝得很亮麗的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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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jawang wrote:
感謝各位的回應!真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