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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出售分配問題

賣完後去信託,老的按月領,走了就隨便了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2000萬的房產遺產稅只有10%(不到200萬,因為土地公告現值&扣除額),用遺產稅給子女最好(前提是父親放棄母親死亡的繼承)。
有贈與稅/遺產稅又怎樣,當然是給父親
做子女竟然這麼計較,且這實質上本來就是父親的財產
讓老人家好好頤養天年吧!!!

且依照法定繼承人遺產分配
配偶父親可以拿到1/3到一半的錢,不是都是子女分拿
這對子女打的如意算盤也太好了
小葉叔叔 wrote:
實務上子女最好先閉嘴
等父親開口處置
不然到時候父親先把遺產處理給慈善單位


這個有法律上特留份,
所以子女店店不講話的話,一定分得到錢。

但鬧翻留下什麼證據的話,就不一定了。
rickchiu wrote:
父子女三人.....(恕刪)

我覺得如果房子賣掉,那負責養父親的理論上可以分多一點,如果是共同撫養,那就平分,但最好老父親也有一部份,因為怕兩個子女拿到錢就不想養
房屋過戶繼承要三個繼承人都協議簽字同意才能執行。

如果沒有其他有效的協議,最終父親是放棄繼承房子,由兒女共同繼承房子,當然房子賣的錢就是兒女的。

至於兒女各自要給父親多少或是不想給,於理於法都是可以的。

現在說也太晚了,當時父親如果覺得房子是他的,在財產少於母親的狀況下,先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再協議三人共同繼承房產,至少也要留下書面協議說賣屋要給他多少才是。

我個人覺得什麼贈與稅遺產稅考量都是假的,一年200萬慢慢轉移財產哪有什麼困難。
mofy wrote:
這對子女打的如意算盤也太好了

講到錢就難說.........

勇者小欽 wrote:
如果房子賣掉,那負責養父親的理論上可以分多一點,如果是共同撫養,那就平分


父親名下另有房產收租......

還有分得這2千萬的兩人,並沒有需要他們兩個顧,另有其他子女照顧...
愛用自動鉛筆 wrote:
至於兒女各自要給父親多少或是不想給,於理於法都是可以的。


於法當然可以不給,於理的話,說不太過去....

除非子+女自動雙手奉上,不然變成父親還要去要自己買的房子,出售的錢
房子留著收租
讓父親養老不行嗎?

為什麼一定要賣掉分給你們
既然房子都打算拿去賣了,就以房子拿去賣掉的錢重新分配

其實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爸爸本來就可以主張拿走一半,而且完全不用課稅務
兒女先繼承媽媽一半財產,每人各半
(意思是爸爸50%,兒子25%、女兒25%)

爸爸仍舊能夠拿著這一半的金額安享晚年
真的用不完,成為遺產仍然會再次分配給兒女
兒女也別爭爸爸這一半,根本其實,這全部都是爸爸的啦
夫妻沒離婚, 財產不論登記誰的 都是共同持有
所以理應是父親本來就擁有一半, 另一半三人均分
(除非子女能證明房子是媽媽結婚前就獨自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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