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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身後遺產的分配問題....

就你們二個 先誰死還難說咧

然後又不想分給兄弟姐妹對吧

要不要考慮努力花光呢 死了也帶不走
改買壽險, 受益人是對方,就應該可以。

房子 跟存款 ,都跑不掉,
不要放太多資產在裡面。
怎麼會知道人何時要走
不然羅小姐會更努力花錢的
最怕錢花完了 人還沒走 更何況 很多人還要把錢留給另一半

=========
關於死前兩年內的贈與 需要列入遺產稅的計算
但是並不需要拿出來和其他繼承人一起分
只是需要補繳遺產稅 以及如果有債權人出現的話
需要償還債權人

在現今的社會 單身無小孩 或 頂客族 越來越多了 實在有修法的必要
拿掉兄弟姊妹繼承的特留分

另外 各位知道 兄弟姊妹不但互有繼承權 還有撫養權嗎?
如果你的兄弟姊妹 年輕時好吃懶做 揮霍無度
老了 身體不好 沒謀生能力 又沒小孩 沒老婆 父母也都 不在了
就輪到兄弟姊妹要負起扶養的義務了

對於棄養子女的父母 子女還可以免除撫養義務
但是對於 自己的手足 卻沒有辦法......
如影隨行 wrote:
...我目前就是預設是我先走...至於,我另一半她兄弟姊妹那邊不會有要分的這個問題..(恕刪)


另類想法,樓主和配偶去收養配偶的兄弟姐妹的一位子女(法律名義上的),
真的百年之後,讓這子女將財產贈與給配偶就好了.(當然有風險,要慎選人)
事後也可終止收養關係,回歸正常.
這樣就避免掉樓主兄弟姊妹來分財產.
可預立遺囑, 只給特留分給這子女,這樣就算這人貪心,也只損失1/4.
我的建議是 如果兩邊家屬都有風險 固定資產就共同持有 + 寫遺囑說要把財產全部留給配偶
生病時 就馬上把財產過戶給另一半

如果一邊風險比較大 就把大部分財產放在另一邊的名下 再加上遺囑
如果兩邊家屬都有風險 固定資產就共同持有 + 寫遺囑說要把財產全部留給配偶
生病時 就馬上把財產過戶給另一半

如果一邊風險比較大 就把大部分財產放在另一邊的名下 再加上遺囑

上面有人提到 債權憑證 可是債權憑證好像是法院發的? 也有時效性?

或許可以寫借據 但是必須要有金流....
謝謝各位..各式各樣的建議和方法......
我現在可能會採取的方式應該是,(簡單, 較單純的),先將名下所有的不動產和存款等...都過戶(贈與)到配偶名下(等於我這邊都沒大筆的資產)
如果這樣做時....到時我先離開,我這邊的父母,兄弟還能跟我老婆要求分產嗎?我等於身無分文了,這還跟所謂的特留分有關係嗎?
不好意思各位...法律上的條文不夠白話...我真的有看沒有懂....
linchz wrote:
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權,其他人都排在後面。如果沒有子女,當然是只有配偶能得,除非你老婆要拋棄繼承,才輪到後面順位的人。

這個說法絕對錯誤。配偶能先拿到特留分,剩下的還是要和其他繼承人一起分。
chinkuochung wrote:
這個說法絕對錯誤。配(恕刪)

你說的是對的!法律上無論如何都不會是配偶獨得...所以我才要問...要如何才能讓配偶獨得....
如影隨行 wrote:
如果這樣做時....到時我先離開,我這邊的父母,兄弟還能跟我老婆要求分產嗎?我等於身無分文了,這還跟所謂的特留分有關係嗎?

如果這樣做時....到時我先離開,我這邊的父母,兄弟還能跟我老婆要求分產嗎?我等於身無分文了,這還跟所謂的特留分有關係嗎?
=====
死亡當下還在你名下的才叫遺產
所以 死亡當下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繼承人就無財產可分....
littlesnow wrote:
如果這樣做時....(恕刪)

了解...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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