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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課稅問題


01newbie wrote:
稅改的問題之前已經...(恕刪)


兩稅合一根本不公平,這會鼓勵投資大眾去投資沒有租稅優惠的公司,妨礙新創公司籌資。

繳40~45%的投資人只能算中實戶,真正的大戶都跑去開曼群島之類的成立控股公司了。改成二擇一可以避免這種假外資。
宜蘭肝苦人 wrote:
胡說八道分配106...(恕刪)

106年分配的股利還有兩稅合一減半
去查清楚再來說人胡說八道
lucky750316 wrote:
兩稅合一根本不公平,這會鼓勵投資大眾去投資沒有租稅優惠的公司,妨礙新創公司籌資。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公平性,
跟是否鼓勵投資特定公司無關。
你說的鼓勵是指高扣抵額的事吧?
租稅優惠會反應在公司盈餘上,
盈餘高、股利高,自然會吸引資金投入。

lucky750316 wrote:
繳40~45%的投資人只能算中實戶,真正的大戶都跑去開曼群島之類的成立控股公司了。改成二擇一可以避免這種假外資。
為了避免假外資,就調低股利大戶的稅?
然後為了維持足夠稅收,
就對中所得民眾的股利重複課稅?
這樣做真的公平?
刪...刪...刪...刪...刪...刪...刪

lucky750316 wrote:
106年度的股利還有兩稅合一減半
去查清楚再來說人胡說八道



回去多唸點書再出來和別人討論好嗎

快點拿出股利憑單來認識一下
灰狼01 wrote:
去年的股利(配息+配股)取消了可扣抵稅額,我今年報稅不但沒退稅可能,甚至要繳更多稅了...
您所得稅的級距是在哪一級?
如果是12%以上(含)就要補稅。

01newbie wrote: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公...(恕刪)


你覺得兩稅合一公平就隨你吧!
反正我覺得現在的比較公平也比較合理
每個人邏輯不一樣。

股利大戶的說課的到才有用。
課不到稅調到100%也沒用
宜蘭肝苦人 wrote:




回去多唸點書...(恕刪)

這樣有打到你的臉嗎?

lucky750316 wrote:
這樣有打到你的臉嗎...(恕刪)


唉唷喂呀

我快笑死了

大家在講106年度股利所得

你在說106年度綜所稅申報

笑死人了

要不要去看一下你106年度綜所稅的股利所得所屬年度是哪一年度的啊
宜蘭肝苦人 wrote:



唉唷喂呀

我...(恕刪)

自己從第一篇開始看
看怎麼開啟這個話題的再來講!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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