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Pu wrote:那如果房地產那(郊區)要過戶給子女,怎麼辦理是對市井小民比較有利的呢?房子、土地分開辦嗎?(郊區...(恕刪) 考慮到以後增值課稅(房地合一稅金)的問題若時間還夠 建議贈與現金 再價購.
Aaron1786 wrote:想請問一下之前不知道贈與稅的算法老爸轉出各 200萬給我和弟弟若我和弟弟再轉100萬給老爸,這樣是否可以解釋說是借貸? 當初轉出給你和你弟時如果沒有簽借據並到法院公證的話基本上國稅局不會相信的
Aaron1786 wrote:想請問一下之前不知...(恕刪) 趕快轉回去就好,問就說轉錯了,反正也沒實質受贈到,不用太擔心。盡量不要用借貸說法是沒錯,有可能會越描越黑。樓上大大,這個問題不是有答案了嗎?贈與人同一年度內最多贈與出220萬,夫妻不計入贈與額度。沒想到這問題也能蓋這樣多樓……偶而可以用估狗的。
直接繼承或是慢慢220一直過不是最划算的好嗎理財工具非常的多,有很多方法可以節稅的之前就有幫客戶過一億兩千萬給三個子女至少幫他省了將近800萬的稅客戶自己就是精算師不過說真的,程序繁複不簡單但是在現在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保險免稅額股票基金一堆理財工具少報一個就可能讓你被國稅局多罰雙倍房子賣了扣重新裝潢都倒賠100多萬的案例都有有興趣可以私訊小弟太太在法律界,朋友在銀行這些都要整合好才真的能省到稅像是樓上說資產都先給小孩以後會被遺棄其實很多工具都可以解決這問題
KFPu wrote:如果是自然繼承的話,父母屬意只給一位子女,而其他子女也同意,這樣同意的子女需要做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嗎?...(恕刪) 人都死了,子女繼承是子女的事,還管那麼多幹嘛? 且若錢夠多,也不會只有房地產而已,讓子女協議去分存款/動產/不動產依法繼承就好!....所以,除非是娶了個外籍配偶,或夫妻之間有什麼問題,夫或妻怕配偶把房地產胡搞掉,否則,根本沒必要活著時就先把房子過戶給子女。要贈與給子女,給錢就好! 1年220萬,父+母共440萬,有N年可以慢慢給,也夠多了!且房地產漲價或賺大錢並不是只靠自己,還要靠很多員工/供應商/客戶/他人/機運...才能讓你在這個位置上海撈一票,但因所處位置不同,每個人撈的錢不同,死了以後,該繳稅就繳稅,就由政府分給其他人或做建設。
KFPu wrote:如果是自然繼承的話,父母屬意只給一位子女,而其他子女也同意,這樣同意的子女需要做拋棄繼承或是限定繼承嗎? 1、生前可以預立遺囑,但各繼承人仍可主張特留份(應繼份1/2)。2、生前的協議等原則上無效。3、死後採平均繼承或協議分割遺產,繼承人可拋棄繼承(但遺產稅扣除額部份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