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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太多的地該怎麼處理

佔用戶處理,一般皆打拆屋還地之訴,順帶提出五年地租不當得利,

如果沒有土地分管協議,共有人也可單獨提告,

共有地處理,賣給其他共有人最省事,但實務上其他共有人也想檢便宜,所以價格不高,

一般訴訟採分割共有物,引導法官用變價分割,全部拍賣,這種售價最好,

總之一句話,天下無難事,只怕有錢人

cai.za wrote:
我家有塊地也是如此...(恕刪)

我的案子終審判決,還是依照你現有房屋所佔位置及請超然估價單位鑑價,依所分位置價值不同,做價差補償,光鑑價就請三家。真的非常煩索,每次從台北南下高雄開庭,都要請假,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歷經十年分割成功,而且我分的土地是臨八米巷道,而非12米大馬路,也領到一筆價差補償金。
我這算幸運嗎
剛蓋章領十初萬
72分之1
也搞了好幾年

meme貓 wrote:
就變價分割
1.申請土地謄本,找出土地所有權人
2.地方政府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通常都是沒結果,但是目的在會議記錄
4.去法院申請變價分割,會議紀錄可以協助成案
5.就是拍賣啦
6.管它其餘980平地主爽不爽,你拿錢走人...(恕刪)
先Mark
去地方政府地政單位"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申請共有物分割調處(非區公所的調解會)

每件1萬6000元,申請人負擔

這種調處,通常都因為分割方案太多或人太多無法全部達成協議

所以最後會有一個裁處的調處結果

收到調處結果後,不服者,要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逾時沒人提起訴訟的話,則可以拿著裁處紀錄去地政事務所辦理分割登記
問一下
樓主 你要繳地價稅嗎?
後代子孫繼承這種只能繳稅, 賣不掉的土地
如何處理?

已經繼承了, 可以捐給國家嗎?不要嗎?


小米王元口力口 wrote:
假如地主20幾個,不...(恕刪)



這些地最後都會變成政府接收,因為數十年後這些人的後代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這個土地,而且坪數會越分越小

fostery wrote:
我老家的土地比你複...(恕刪)
good article
jasmine889 wrote:
我這算幸運嗎
剛蓋章領十初萬
72分之1
也搞了好幾年

我贏你耶,之前有塊不大的地,我曾祖父佔1/3,
我則佔1/96,由於太小了,
都沒人想處理,後來那塊地的鄰居想買,
所有家族的人一致答應,沒有有意見,
那時我分到的錢,可以買當時很夯的eee pc一台

ozow wrote:
威脅....譬如聲稱打算賣給國民黨?(恕刪)


有必要這樣,見縫插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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