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golee1234 wrote:大大,公司章程有訂...(恕刪) 理論上公司章程是最高原則,內述須以重度決議決定股權轉換或分割合併等議案,重度決議方式也已經詳列, 應無疑義.開會單上可能只是簡述基本原則,畢竟二分之一出席其中三分之二同意這個條件是屬若未有三分之二出席時之例外, 一般是不會寫例外或細項,否則各家公司股東會通知每次要寫幾十頁可能也寫不完.不過還是可以問問股東服務部門人員看看.
roob wrote:為甚麼大家會怕不會...(恕刪) 哈哈,因為整個收購案只有股東會比較不確定,其他應該都沒甚麼問題。台幣匯率貶值機率會比升值機率高,因為股市已在高檔,台幣升值有限。公司虧損生意難做所以公司派一定會極力促成此合併案而光通訊開關非獨占事業又是小公司,所以也不會有壟斷審查問題畢竟押了上千萬在裡面,自然要多注意一點。
ohcool wrote:理論上公司章程是最...(恕刪) 問了科納股務相關人員,確定是以"總發行股數2/3股權同意"為門檻,這是因為去年企併法修正,要下市須總發行股數2/3股權同意才行,所以如果是以"2/3出席,1/2通過"通過合併案,到時要下市也不會過,所以才會直接以"總發行股數2/3股權同意"為門檻來表決
所以 ,算了下總股本46279張,所以要30853張同意,去年資料來看前十大股東大概持有總約1萬張,會有難度嗎?我覺得科納應該要動員股東出來投票 不然散戶根本不知道改規定了,大家都想當然爾一定過,最後要是發生悲劇怎辦像光洋科 搶董事 就動員股東票投票
yugolee1234 wrote:問了科納股務相關人...(恕刪) 詢問過其公司的股務,他們的意思是因為希望以高標通過,所以設定以2/3為內部標準,以其達台灣企業併購法第18條的條款,但因為科納本身其實是註冊在開曼群島並不用以台灣法令合併,所以若屆時沒有2/3股權出席的狀況,還是會以重度決議(最低1/2出席即可)為標準進行投票,然後申請下市。所以通過的機會很大,可以放心。公司方面除委託書收購,也主動聯繫較大股東,內部是以高投票率為目標在進行中。基本上公司內部有信心達到高標以上。
ohcool wrote:詢問過其公司的股務...(恕刪) 我問的時候公司也是說以高標來進行,看來還是可以利用開曼法規下市。其實從宣布被收購至今,公司股權已經有80%以上落在董監、法人、大股東及套利客手上,只要投票踴躍要過應該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