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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人可以先幫忙帶小孩嗎

先搬出去租房 再想辦法賣房

房屋買賣可不是跟買菜一樣 說買就買 說賣就賣

當初沒有規劃好自己繳房貸?

支出要越少越好

先搬出去租雅房或套房

可以減少保母費為原則
其實你可以先租雅房 或套房後 在考慮要步要先把房子出租

整個空屋 出租 對你是最有利

這樣可以補貼房貸
找銀行把房貸改成週轉性房貸,還掉的本金可以再借出來用,利率會高一些
但,短期內就只有繳利息,6百萬一個月利息和你租房子房租差不多

前提是要找的到肯借你的銀行
很多公營行庫有做的
在這裡補充說明: 第一 我完全沒有家人或親戚可以幫忙。第二 前妻有說小孩放棄不要一毛錢也不支付,也說要告去告反正就是沒錢給,更不可能回來了。第三 因為從事營造業上下班及休假都不固定。第四 房子是3房2廳2衞,目前跟女兒睡和室,主臥次臥空著。第五 保母是透過保母系統找的才有補助6千,保母系統是公辦民營所以價格皆同一。以上
現在房市不太好,賣不了什麼錢,再向銀行申請看看寬限期,或是再找其他銀行談談降息來轉貸。
分租也是個方法之一。

加油。
我是不贊成賣的。
你的年紀40歲,正是人生的黃金期,現在的困境看起來是還好,畢竟是有固定工作,沒有失業。每月的收支比也算是打平。
孩子再大一點,送幼兒園,可以再省一點錢。現在還不到無路可走的局面。
咬咬牙,再撐一陣子,會愈來愈好的。若是賣了,手邊寬裕了,是不是就能守住?會不會幾年後再回頭看,什麼也沒有?都用掉了?
畢竟手邊有錢,要花掉很快...
有時候,壓力可以使人快速成長。現在還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歩?
kenhugh大大說的也是個辦法

假設房子分租4間出去一間1萬
一個月就4萬了扣掉2萬1 還有1萬9可以租房子 甚至租便宜一點的可能還有更多資金(還是要看樓主地段)
在來就是減少一些不必要開銷了
你的房子與個人條件不錯!
所以賣房不應是第一選擇,或者說,賣了可以拿多少?妻子分不分?個人建議可與銀行協商寬限期只還利息,或者如其它人說的出租,再去租個夠用的足矣。
最後,看來你與妻子之間只是講講,似缺白紙黑字,你的風險很高喔!
祝福你
徐達銘 wrote:
在這裡補充說明: 第...(恕刪)
徐達銘 wrote:
在這裡補充說明: 第...(恕刪)

清理戰場 
徐達銘 wrote:
存款約剩40W。


現在40歲了要先衡量一下有辦法工作到70歲嗎?
我建議賣掉換間中古兩房或是租屋.
剛到賣屋網站看一下台中300萬左右兩房物件還滿多的,
這樣壓力會輕許多,也有能力存錢栽培女兒並養老..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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