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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SC受災戶 冤妄?? 活該?? 該認賠?? 該自救??

嵐牙 wrote:

已經寄發EMAIL給金管會


標題 卷商的避險機制合理嗎?

內容如下

我做賣多單的台股選擇權~~
台股大跌我卻被斷頭

2018 2月06日
台股經歷下跌500-600點的下修。
就合理的情況,
選擇權P方應該大漲,而C方應該大跌。
但是現實情況為,雙邊均呈現漲停斷頭殺出。
當然事後,大概了解這個事件是怎麼發生的。

想問
作為賣出CALL單的我與其他投資人,
在理論上應該下跌,卻遭遇上漲,
在我這張單幾乎沒有風險的情況下,
沒接到任何回補保證金的情況,
直接用漲停價回補,造成斷頭。
這件事情的正當性??

當然我知道卷商是造遊戲規則走
但是難免我惡意揣測~~
卷商可以利用漏洞本身坑殺散戶~~

假使這樣的規則是正確的
那是否以後選擇權就不需要標地物了
只要大戶或卷商 看到某個檔位有比方5000口未回補的單
然後利用半夜沒人交易的時間
在最高價放置5000口的賣單
然後將可能不到100口的掛單全吃
然後理所當然地要所有投資者認賠在最高點~~

因為卷商本身為造市者~~
要不要掛單與撤單~~
在流量不足時舉足輕重~~
難免有球員兼裁判之感~~

那如果機制本身有問題~~
那被機制本身造成不合理虧損
又該如何自處


雖然小弟沒有做OP, 不過, 這的確是不合理的砍法,
如果金管會認為卷商這樣做合理, 那金管會就應該把OP賣方的保證金調到漲停或跌停也不會被"瞬間"被卷商連補錢都來不及的狀況下就強制平倉, 不過, 如果保證金調到那麼高, 應該賣方的單會大量大量的減少, 然後, 交易量就會變十分少. 這也不是金管會想要見到的狀況吧~ 合理的狀況應該, 至少不要"瞬間"就把不合理的價位的平倉掉,投資人最後要補多少錢, 那是盤後的才要去追繳的事.
況且, 如果這樣的方式能成立, 那就給了資金雄厚的造市者坑殺一般投資人的機會,反正現在不管漲或跌, 我只要資金夠雄厚, 反向打單回去, 打到一般投資人保證金會瞬間不夠的位置, 後面就可以輕輕鬆鬆接到"異常漂亮"的單, 暴利啊~~

不過, 在不能改善的狀況下, 最好看能不能做不會被斷頭的價差單, 還有做流通量最大的合約~



嵐牙 wrote:
已經寄發EMAIL...(恕刪)

兄弟
外資天天在做這種操控期貨價格方式
有看過金管會說什麼嗎

題外話
期貨.選擇權賺的就是別人的停損單
強補的流動性風險是蠻冤的,
應該是砍倉cp雙邊都賣的莊家引發的。
而純sc是被帶衰。

個人認為主要原因還是「買賣家都太少」,
當初推周選就是個大錯誤,分散了流動性。
不然op要看到漲停應該是件不容易的事才對。
當然要交易遠月的,自己本身就要有流動性的思想準備。

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借鏡,也讓我長了見識。
我認為制度上是可以設立,
雖然交易上是由電腦認定,它只管錢不會管漲跌。
有點困難度,但還是可以辦到,

就是電腦砍倉時,以期貨漲跌為準。
比如期貨跌時,電腦只能執行put部份。
而call的部份盤後人工解決。
這樣追繳(債)的金額也會少點。

不過想想還是很難,如果要人工解決,
那麼如果是上沖下洗時,又如何能成交?免不了還是市價。
最終搞好成交量才是保護投資人的根本重點。
其它還是得靠自己。
只能說同情,遊戲規則就是這樣,我們都可以猜到有黑手鑽漏洞坑殺散戶,但漏洞也是在規則內,並無不法

樓主不是第一個受災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你要做賣方,賭的是不上不下的行情

波動這麼大的行情肯定受傷

如果你是買進賣權

你應該已經笑到合不攏嘴了

根本不會上來抱怨,早就去吃大餐囉

制度沒錯,是你的觀念錯了...
嵐牙 wrote:
管你標的物漲翻或跌翻~~大戶想你買你就必須買在最高價~~

+1,造市者理應穩定市場,用合理情況造市,如今卻利用造市機制,"瞬間"用違背常理的報價,以達到坑殺散戶的目地.
這樣隨興的造市機制,實在是台灣金融市場的毒瘤,台灣人的悲哀.........

遊戲規則=>賣出買權 :

賣出買權策略的使用時機在於看空市場,但又認為在到期日之前跌幅不會太深。賣出買權策略給予買進買權者在到期日時以履約價向他購買現貨的權利,並收取權利金。 在這個策略下,最大的獲利就是收到的權利金,最大的風險則為無限,如果該標的物價格"大漲",超過了損益兩平點(履約價+權利金),賣出買權者必須負起履約責任,負擔所有的損失。

目前的爭議點是該標的物價格"大跌",賣出買權者卻負擔所有的損失......

=== 賣出買權 ===
卍 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 ~ 朱昇 卍
風險書簽了!告不成~
有人賠有人賺~
如果穩賺不賠就玩股票不用工作~
退場吧~這個修羅場不適合你.
我只能說主力或期貨商吃像難看、擺明要吃散戶怎樣、本比你粗、你能拿我怎樣
不知道有沒有人經歷過..2顆子彈陳水扁當選後,開盤第一天大跌選擇權正常反應...

但第2第3天選擇權就2邊都漲停...其他沒特別穿價的例子,多到數不完,要自救甚麼?

選擇權本來就是這樣才會更迷人...

就算做錯方向..只要有人保證金沒放夠..都有機會大贏.....

另外,賣方本來就是賺得少,風險無限,資本又要夠,但重點是賺錢機率非常高...

這遊戲本來就是這樣,怎麼台灣玩股票的都只要輸錢就想自救..

大賺一定是自己會看,大賠一定是被坑被騙...

嵐牙 wrote:
也是~~也許我真的...(恕刪)


誰規定, 大盤趺, Call 就一定只能跟著趺? 短暫價格異常, 本來就可能出現, 而且存在時間一定極短, 因為它提供了絕佳的套利機會.

自己不把遊戲規則搞懂就要進場, 不備足保證金就當賣方, 賠錢只是剛好而以. 不過, 大多數賠錢的人只懂得怪東怪西, 卻不知最該怪的人就是自己. 心態和資金規劃不調整, 以後還多的是這種對風險了解不夠造成的虧損機會.

如果用足夠的資金去操作流動性不太好的選擇權, 就算 Call 和 Put 同時漲到亮燈, 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發生. 雖然不合理, 但只要備足資金就能短暫的讓這種異常現象發生, 只是平常沒人會這樣做, 憑白提供套利機會給別人. 但若用小小的資金, 把流動性很差的選擇權推到軟體被設定會停損的地方, 讓別人停損在自己事先佈好要吃別人停損單地方, 這本來就是衍生性商品存在很久的一種操作方式, 國內國外各個市場天天都有人這麼做, 只是幅度也許沒大到像那天以亮燈價執行自動砍倉的程度罷了.

要抗議要索賠要請他們修正錯誤就去試試吧. 個人只覺得您是因對規則不懂就要玩, 輸了又不甘心的無理取鬧. 如果您當初有在帳號內放足亮燈也不會斷頭的保證金, 現在已經數錢數到手抽筋, 也不會只能來這發文討拍.

能賺錢的方法就是對的方法, 能賺錢又能確保不會被市場趕出場, 就是比僅是對的方法, 再好上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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