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牙 wrote:
已經寄發EMAIL給金管會
標題 卷商的避險機制合理嗎?
內容如下
我做賣多單的台股選擇權~~
台股大跌我卻被斷頭
2018 2月06日
台股經歷下跌500-600點的下修。
就合理的情況,
選擇權P方應該大漲,而C方應該大跌。
但是現實情況為,雙邊均呈現漲停斷頭殺出。
當然事後,大概了解這個事件是怎麼發生的。
想問
作為賣出CALL單的我與其他投資人,
在理論上應該下跌,卻遭遇上漲,
在我這張單幾乎沒有風險的情況下,
沒接到任何回補保證金的情況,
直接用漲停價回補,造成斷頭。
這件事情的正當性??
當然我知道卷商是造遊戲規則走
但是難免我惡意揣測~~
卷商可以利用漏洞本身坑殺散戶~~
假使這樣的規則是正確的
那是否以後選擇權就不需要標地物了
只要大戶或卷商 看到某個檔位有比方5000口未回補的單
然後利用半夜沒人交易的時間
在最高價放置5000口的賣單
然後將可能不到100口的掛單全吃
然後理所當然地要所有投資者認賠在最高點~~
因為卷商本身為造市者~~
要不要掛單與撤單~~
在流量不足時舉足輕重~~
難免有球員兼裁判之感~~
那如果機制本身有問題~~
那被機制本身造成不合理虧損
又該如何自處
回
雖然小弟沒有做OP, 不過, 這的確是不合理的砍法,
如果金管會認為卷商這樣做合理, 那金管會就應該把OP賣方的保證金調到漲停或跌停也不會被"瞬間"被卷商連補錢都來不及的狀況下就強制平倉, 不過, 如果保證金調到那麼高, 應該賣方的單會大量大量的減少, 然後, 交易量就會變十分少. 這也不是金管會想要見到的狀況吧~ 合理的狀況應該, 至少不要"瞬間"就把不合理的價位的平倉掉,投資人最後要補多少錢, 那是盤後的才要去追繳的事.
況且, 如果這樣的方式能成立, 那就給了資金雄厚的造市者坑殺一般投資人的機會,反正現在不管漲或跌, 我只要資金夠雄厚, 反向打單回去, 打到一般投資人保證金會瞬間不夠的位置, 後面就可以輕輕鬆鬆接到"異常漂亮"的單, 暴利啊~~
不過, 在不能改善的狀況下, 最好看能不能做不會被斷頭的價差單, 還有做流通量最大的合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