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上網看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60066,還有「公平交易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150002當初我就是這樣失敗的

,次非常公司都沒有給該給的資料,也沒有和我們任何人簽約,海外投資的合約都是英文,他沒有告訴你細節,合約也暗藏陷阱,而且和廣告有出入,我們因為不懂,就傻傻的誤入陷阱中計!可怕的是因為他們是有心的,所以早就安排好,你也沒有任何證據,事後業務也換人,新的人會說他沒經手不清楚,這是實際經驗,希望不要再有人上當了!順便透露:不只英國車位,還有很多海外案件都成立了自救會,英國最多,美國也有,累計金額都有破億。
要保障自己很難,附帶一個也是真實案例,雖然不是海外投資,總之就是要避免遇到詐騙:有人到某知名鐘錶專櫃門市去買了一只很貴的芝柏錶,不料才過幾個月就掉漆,發現應是假貨,拿著保證書去原來門市去問,門市卻告訴他:那不是他們門市賣的產品,當時是把一個櫃位租給別人,現在那個人已經離開不知去向。
我不知道後續如何發展,但人生遇到詐騙的機會實在太多,只能說凡事要先小人後君子,千萬別不好意思,當仲介翻臉不認人的時候,你才會瞭解這句話為什麼流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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